本招标项目 ****中学体艺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 ****委员会以 榕发改审批〔2024〕193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市**区**路19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76988元
具体详见模拟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70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从中标人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开始计算,10天内完成桩基、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后续其他关键节点,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中各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及满足招标人提供的工程定义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模拟清单、发包人要求、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等)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并根据《****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以及根据《**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装配式建筑楼栋的装配率不低于50%;根据《**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T13-197-2022)要求,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等级。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按现行国家、部门、地方及相关行业相关规定、管理办法、验收规范验收,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合格。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存在有任何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的要求执行。 2.7.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厂、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构件厂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扫描件;****构件厂商为**的,****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和**协议书扫描件,上述所有扫描件均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依据《**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及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市,且列入****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②投标人与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共同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投标本项目或者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参与投标。③投标人与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④根据榕建筑[2020]35号文,投标人近5年【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具有装配式建筑施工经验(含经竣工验收合格或仍在建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在建以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为准)。⑤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⑥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8 18:30:00 至 2024-11-13 17:00:00 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03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止。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区**路19号,邮编:350004
电子邮箱:/
电话:0591-****9349,传真:/
联系人: 江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金榕南路10****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电话:0591-****3304、****5650转8806、8815,传真:0591-****3982
联系人: 邹剑峰、张愿、刘佳佳、陈文娟、智莉、林华辉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cn
联系电话:0591-****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市****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广达路141号恒宇大厦8楼
联系电话:0591-****2105
****中心名称:福****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滨西大道199号(**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