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药品生物检定技术虚拟仿真实训系统磋商公告
****药品生物检定技术虚拟仿真实训系统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11-08 17:15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药品生物检定技术虚拟仿真实训系统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药品生物检定技术虚拟仿真实训系统(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4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
范围 | 药品生物检定技术虚拟仿真实训系统;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1-08 09:00 至 2024-11-15 17:00 |
获取方式 | 1.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5日17:00前(**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需要的材料: ①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②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及电子邮箱)。 注:①以上报名资料齐全方能报名,否则不予接受。②上述潜在供应商的相关资料正在办理年审手续的或已经过有效期还未办理年审手续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报名地点: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将报名文件原件扫描发送到邮箱****@qq.com。供应商在开标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报名资料一套(特别说明:报名资料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起递交)。 注:磋商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磋商文件售价500元,采用电汇形式交纳(备注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售后不退,资料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缴纳账号。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1-21 09:3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1-21 09:30 |
开标地点 | **市**区长**路144-1号 |
其他
药品生物检定技术虚拟仿真实训系统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公告报名后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药品生物检定技术虚拟仿真实训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万元 采购需求:药品生物检定技术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 7 日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5日17:00前(**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需要的材料: ①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②报名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及电子邮箱)。 注:①以上报名资料齐全方能报名,否则不予接受。②上述潜在供应商的相关资料正在办理年审手续的或已经过有效期还未办理年审手续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报名地点: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将报名文件原件扫描发送到邮箱****@qq.com。供应商在开标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报名资料一套(特别说明:报名资料原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起递交)。 注:磋商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磋商文件售价500元,采用电汇形式交纳(备注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售后不退,资料审核通过后发送磋商文件缴纳账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时间09点30分。 2.地点:**市**区长**路144-1号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时间09点30分。 2、地点:**市**区长**路144-1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11月21日**时间09:00-09:3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时间09点30分。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市**区长**路144-1号会议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采购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学府路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16-****9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长**路144-1号 联系人:袁子涵 电话:0516-****0389 **** 2024年11月08日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学府路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16-****90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长**路144-1号
联系人:袁子涵
电话:0516-****0389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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