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的****服务中心东侧驳岸工程(一事一议)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服务中心东侧驳岸工程(一事一议)。
2、项目地点:尚庄镇南吉村境内。
3、招标内容:****服务中心东侧驳岸工程(一事一议)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项目规模:投资额269720.00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5.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5.3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4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4年4-9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投标人失信行为按**省住建厅颁发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项****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精神执行。
5.6 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属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七、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报名须知:
(1)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到****(地址:**南路与**路交叉口向北100米,宏都花园西南门);联系电话:133****5978)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09时。
(2)开标地点:盐****服务中心(盐****执法局一楼大厅****工业园东北一楼)。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包步宽
电 话:137****9943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陆工
电 话:133****5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