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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供****公司**35千伏线路供电工程核准的请示》(百供电函〔2024〕9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司的用电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公司的用电质量,促进地方经济加速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公司**35千伏线路供电工程。
项目代码为:****。
项目业主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 35千伏开关站
****公司厂区内**35千伏简易开关站一座,配置35千伏负荷开关、电流及电压组合互感器、双接地隔离开关、单接地隔离开关、氧化锌避雷器各1组。同时配置0.5S级多功能预付费电子式电能表、负荷终端各1套。场****公司提供,不需征地。
2. 宾至~**矿业35千伏线路
**线路路径长约2.0千米,其中单回路架空架设段线路长约1.1千米,单回路电缆敷设段线路长约0.9千米。架空相导线截面选用300平方毫米,电缆相芯截面选用300平方毫米。
3. 临时过渡线路工程
**单回路架空线路长约0.05千米,导线截面选用120平方毫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2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动态投资的20%,其余资金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五、招标内容。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方式进行。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项目业主、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项目业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委员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