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作为采购方,**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分市场举办本次地方储备成品油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13:30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市场”进入“**分市场地方粮食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竞价采购标的物情况及相关说明
(一) 标的物、生产年份、数量、包装物及质量要求
1、产品描述:
采购品种及数量:一级大豆油250吨(折算成包装数量13587箱),共分2个标段。
包装规格:每瓶5L,每箱4瓶。
2、本次标的物交易价格:送到交货库区内的车板价格。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采购底价为180元/箱。竞价减价幅度1元/箱,向中标方收取成交金额2‰作为手续费。
3、要求:
3.1品牌要求:指定品牌金龙鱼、福临门、金鼎、五湖,成交后由中标方在指定品牌中选取其一品牌进行实物交割,中标方每个标的需另加2箱作为委托方检测备用(不计价)。
3.2质量要求:质量指标符合GB/T1535-2017一级大豆油标准,水分挥发物≤0.10%,不溶性杂质≤0.05%,酸价(以KOH计)≤0.5mg/g,过氧化值≤5.0mmol/Kg,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符合国家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保质期18个月,中标方凭生产商出厂检验报告附送货单随货同行。
3.3生产日期要求:生产日期在该批次竞价公告的日期及以后,中标方每个标的供货须为同一生产批次。
3.4包装要求:包装物及标签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内外包装应保持品牌一致。
重要说明:
(1)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达不到要求按退货处理,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方负责。
(2)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3)凡未按时交货一律按违约处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二)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交货时间: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交易,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2、交货地点:****(**市**区城南路29号)250吨(折算成包装数量13587箱)。
3、交货方式:入库接收仓库交货。
4、接收办法:
4.1数量接收
入库数量以采购方仓内记件为准,清点数量,开箱检验,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必要时进行过磅验。如出现包装破损、少件、质量等级与原发不符,应及时通知对方,进行会验处理。
4.2质量验收
小包装成品油入库时,中标方需提供本批次小包装成品油的检验合格报告;入库结束后,****粮食局**粮油食品****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如质量未达合同要求的,视作违约,中标方须在质量检测报告签发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货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货款结算方式:银行汇款结算。
6、货款结算期限:小包装成品油入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销售发票支付80%货款,剩余总货款的20%作为质量合格保证金,待本批次成品油通过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余款付清时间以委托方上级部门出据验收合格报告时间为准。供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含发票含运费)。
三、参加竞价采购交易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本次交易仅限企业,自然人不得参与),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如发现存在影响诚信经营、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不良信息的,本次中标无效。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履约保证金及交易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5元/箱和履约保证金15元/箱,合计20元/箱。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须确保在 2024 年11月12日12时之前到账。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采购方确认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单位:**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账号:203********100****90711
缴纳保证金的有效报名会员须达到三家及以上,方可开标,否则竞价场次不开启。报名时间截止至11月12日12时。(竞价保证金在11月12日12时前到本公告中交易市场账户方视为报名成功)
六、质量纠纷处理相关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采购方应在检测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供货方和**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分市场提送《会验通知单》,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供货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供货方应承担所产生的损失。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分市场工作人员**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及检验结果,并承担相应责任。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采购方代垫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负责质量检验的质检机构必须有法定检验检测资质。双方对质检机构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时,由**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分市场指定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七、合同签订:采购合同由采购单位与中标方签订。
八、联系方式:
****:黄晓锋136****0315
****:周瑶158****8018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张明 181****6697
李佩璇 189****8971
孙先生181****6613
会员端技术维护:徐杰 189****9170
(传真)025-****0160 (财务部)025-****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23699。
2024年11月8日
附件三:2024年11月12日**市级地方储备成品油网上竞价采购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