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检测与辅助排故软件开发与设备集成”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供意见建议。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需求 概况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 预算 (万元) |
1 | 智能检测与辅助排故软件开发与设备集成 | 采用嵌入式软件技术,开发智能检测与辅助排故软件,通过提供维修工程管理、交互式排故、设备健康台账等功能,为专业设备现场保障提供专家知识支持,并与离线检测、在线监测等硬件模块系统集成。 | 详见技术要求 | 套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36 |
备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里,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 能够合法生产或销售项目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五、响应方式和有关说明:电话咨询反馈。
2024年11 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 (**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133****8110
邮箱:****@163.com
地址:**市**区(具体通信地址电话咨询)
六、附件
附件:技术规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