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价 77,880 元/年
保证金 7,788元
租赁期限3年
租赁面积1024.62m2
承租押金首年成交租金的20%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报名开始时间:2024-11-09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11-15 16:00:00
项目名称 | **市钟****灯饰厂7号厂房第五层招租公告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1-09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1-15 16: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延牌5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标的 | 房产坐落 | **区邹区镇工业大道15号 | 基本属性 | 房产类型 | 厂房 | 所在层数 | 第5层 | 租赁面积(m2) | 1024.62 | 租赁期限 | 3年 | 装修期限 | | | | 房屋现状 | 出租情况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交通便利,环境整洁,有停车场 | 其它情况 | 1.本次招租标的不得转租、不得用于经营高污染、高噪音、废品回收、****公司、保健类产品推销、****幼儿园、无证照养老机构、危险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在接到通知7天内无条件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因承租方违约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凡违反前述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没收。 2.本次招租标的的竞价成交价为首年租金底价。租赁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租金一年一付(项目成交确认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房屋租赁合同》与****签订,物业服务按小区具体管理要求为准。 3.本次出租标的所在建筑共6层,本标的在第5层。承租方必须签订《装修承诺书》、提供装修改造方案并得到出租方及安全鉴定机构的书面认可后才能进场施工,否则履约保证金全额没收。 4.招租标的租赁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欠费均由出租方承担;租赁交付后的水、电、物业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其他承租要求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稿。 | 承租押金(元) | 首年成交租金的20% | 挂牌价格 | 77880.00元/1年 | 数量 | 1年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 |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每年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 承租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谢绝参与。 2.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向出租方提交经营方案及相关资料,经出租方评审合格后方具有承租竞价资格。 3.意向承租方须于2024年11月15日16:00前线上线下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资料递交地址:****政府2号楼一楼西大厅,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59****8707。 ①自然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②意向承租方提供的经营方案等相关资料。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必须在交易平台成交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房屋租金、履约保证金,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③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上述规定的,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并将该承租方及关联直系亲属列入招租黑名单。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房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出租方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平台成交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或因承租方原因影响交付的,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 交易 指南 | 竞价提示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现场展示 | 时间:公告期内,联系后组织查看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9****8707 地点: 标的所在地 | 竞价报名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15 16:00:00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根据项目公告提示完成保证金支付。(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意向竞买人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竞买人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4小****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金额(元) 7788.00 2.时间 2024-11-15 16:00:00前 3.退还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成交后承租方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他竞租方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竞价阶梯(元) | 500.00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11-09 09:00:00至2024-11-15 16: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 | 服务费 | 成交竞买方需在资产交割前向**阳光交易市场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5%收取,最低收取100.00元)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 附件下载 | | 特别 告知 | 1.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套,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5.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6.经营业主须落实环卫门前三包责任,店招广告等相关活动须经审批后安装实施,特殊业态同时必须满足环保要求。不得违规装修产生违章,如因改变房屋结构造**全隐患的,追究相关责任。 7.承租方必须将成交招租标的租金、押金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本标的租金不包含各项税费,承租方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缴纳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8.本次招租标的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承租方应接受该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9.竞买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平台不提供竞价场所。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意向承租方提前准备资金并于保证金缴纳截止当日16:00前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转款。 10.竞买方在成交后,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挂牌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有权与排位在下一顺位的竞买人成交或重新组织交易。****交易所产生的费用、最终成交价与原成交价之间的差额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均由悔拍竞买方承担。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前述差额、费用和损失的,挂牌方有权继续追偿。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定合同的; 2)合同签订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且未按约赔付的; 3)成交方提交的资料与注册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或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致使其未通过资格审查无法签约的。 | 业务 咨询 | 出租方 | 名称:**** 地址:邹区镇会灵路9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9****8707 | 操作咨询 | 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0-****-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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