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山油田H1-H4油藏区块开发建设工程(第二批)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597998M | 建设单位法人:刘** |
薛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市**区迎宾街道**路218号石油大厦B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油田H1-H4油藏区块开发建设工程(第二批)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11-B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距216国道8km,东南距**县150km,****油田52km,西南距**170km。 |
经度:89.03563 纬度: 44.9476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21 |
新环审〔2021〕17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2024-09-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49 |
488.78 | 运营单位名称:****油厂 |
916********597998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正天华能****公司 |
916********797306R | 验收监测单位:**正天华能****公司 |
916********797306R | 竣工时间:2024-04-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8704 typeTen=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采油井150口,注水井5口,采转注井20口;**单井采油管线67.5km,单井注水管线1.2km;配套建设供配电、道路、仪表工程等。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采油井18口,注水井2口,采油井口装置18座,注水井口装置2座,单井采油管线3.97km,单井注水管线0.84km及其配套工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新钻采油井采用抽油方式生产,选用8型游梁式抽油机;****油田**采油井采用二级布站集输工艺流程,即采油井口→计量站/多通阀管汇站→火烧山联合站的集输工艺。注水工艺仍采用单干管多井配水流程,注水站来水经注水干、支线输至配水站,通过分水器将水量分配至各注水井,在配水间进行单井配水和计量。 | 实际建设情况:新钻采油井采用抽油方式生产,选用8型游梁式抽油机;****油田**采油井采用二级布站集输工艺流程,即采油井口→计量站/多通阀管汇站→火烧山联合站的集输工艺。注水工艺仍采用单干管多井配水流程,注水站来水经注水干、支线输至配水站,通过分水器将水量分配至各注水井,在配水间进行单井配水和计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减少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植被生长茂密区域,特别是受保护植物梭梭生长区域,对无法避让而占毁的植被,严格按照《**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有关部门要求开展植被恢复工作。项目区邻近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项目建设须严格控制开发边界,制定环境管理制度,****自然保护区排污,严禁人****自然保护区,严禁捕杀任何野生动物。在油区和站场设置宣传牌,提高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对于自然恢复条件不好且易发生沙化的地段,根据实际情况对地表进行人工固沙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燃油非正常消耗,并采用符合标准的柴油等措施,运输车辆减速行驶,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运营期井口采用电加热,油气密闭集输,采用可靠先进设备和材料,严格控制油气泄漏,对各站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 本项目采油及集输过程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依托场站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应排放控制要求。项目投入运营后应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持续加强物料储存、转移、输送等过程中VOCS排放、泄露、收集处理等控制措施。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废水收集、处理、回注监督管理,严禁在项目区及周边向外环境排放废水,严防废水、泄漏原油等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水质。施工期,钻井废水连同钻井泥浆、钻井岩屑进入不落地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不外排。环评提出:钻井期生活污水排至生活污水防渗池,定期****处理厂,建议考虑采用****协会推荐的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名录公告中的无水免冲智慧生态厕所处理。管道试压废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可用于区域喷洒降尘。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压裂废液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后运至火烧山联合站污水废液池,同油田采出液分离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上述两类废水处理后水质须严格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藏,不外排。定期对采油井的固井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固井质量合格,防止发生油水窜层等事故。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规定做好地面防渗,建立健全地下水监测制度,确保任何事故情况下未经处理的含油废水不外排。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钻井废弃水基非磺化泥浆及岩屑采用不落地系统处理后,固相经检测各污染物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的相关限值要求后,可综合利用。落地油由作业单位100%回收后运至火烧山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处理,含油废物、油泥(砂)等危险废物须交具备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垃圾场填埋处置。 (五)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生态:****开发区****油厂征用为永久采矿用地。施工期间充分利用了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未扩大周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实际占地面积未超过环评设计占地面积,施工均在划定的范围内。施工期临时占地(管线、施工营地)避开植被茂密区域,尤其避让梭梭;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野生植被正在自然恢复;采油井场永久占地已硬化处理。单井管线选线走向合理,管道施工作业带未超过8m;管沟开挖的土壤分层堆放,分类回填,在施工完毕后回铺于地表。本次完工的采油井和注水井均不在卡山保护区。施工期限制了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未对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造成不利影响。靠近卡山保护区边界设置了“这里是卡山保护区,未经批准,禁止进入”警示牌。无人为捕杀、惊扰野生动物情况发生。加强了对工作人员在生态保护方面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了环保意识,在油区和站场设置了宣传牌。****油田在2020年进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单。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已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提出了施工期临时占地植被自然恢复措施,运营期加强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等。施工期间加强了管理,确保了各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未出现强噪声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的情况。(二)废气: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均使用合格燃料,定期检查维护。施工期对易产尘物料的堆放及运输采取了遮盖措施,无露天堆放情况。施工现场采取了洒水抑尘措施。管线分段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未在多风季节施工。运营期各井口均采用电加热,油气集输采用全密闭流程,选用了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经监测结果可知,各井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要求,火烧山联合站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限值要求。项目投入运营后,****油厂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相关要求,定期巡检油气集输管线,定期检查各井场的设备、阀门等,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未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三)废水:加强了项目废水收集、处理、回注的监督管理,未发生向外环境排放废污水情况。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循环使用,完井后****公司回收,无钻井废水产生。钻井队设置了生活营地,生活污水****处理厂,施工结束后生活污水防渗池已恢复。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钻井采用套管+水泥固井完井方式,对地下水层进行封堵隔离,保护地下水。运营期井下作业采用带罐铺膜的方式,井下作业废水拉运至火烧山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相关要求后回注油藏,不外排;采出液经管网密闭集输至火烧山联合站,油水分离出的采出水经火烧山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相关要求后回注油藏,不外排。火烧山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回注水水质中含油量和悬浮固体含量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IV级标准限值要求。对采油井的固井质量进行了检查,确保了固井质量合格。井下作业时铺垫防渗膜,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四)固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循环使用,岩屑采用随钻随运的方式,交由**盛洁****公司进行处置,经**市三达****公司、****大队检测研究院、******公司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制成实心砖售出。施工期生活垃圾清运至吉****填埋场。管线施工产生的土方在管线施工结束后全部回填。施工期未发生井喷等事故。经调查,本项目验收期间,未产生落地油。截止验收时,未产生含油污泥。****油厂与**博达生态****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后期若产生含油污泥,可交由其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符合相关要求。运行期井下作业时按照“带罐上岗”的作业模式。(五)噪声:各井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强度较大的设备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验收监测结果表明,井场及火烧山联合站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制修订、评估和演练,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油田****油厂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各站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油厂修编了《****油田****油厂火烧山作业区、探井作业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 备案号:652327-2022-023-L)。截止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在井口安装了防喷器和控制装置。井场设置了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在井架、井场路口等处设置了风向标。钻井、井下作业时带罐操作,泄漏物料和落地原油及时回收、妥善处置。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了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未使用不合格产品。按规定进行了设备维修、保养,避免了泄漏事故发生。设置了专职的巡线人员,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泄漏事故,记录和报告可能对管道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事件。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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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钻井废弃水基非磺化泥浆及岩屑采用不落地系统处理后,固相经检测各污染物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的相关限值要求后,可综合利用。落地油由作业单位100%回收后运至火烧山联合站原油处理系统处理,含油废物、油泥(砂)等危险废物须交具备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垃圾场填埋处置。 | 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循环使用,岩屑采用随钻随运的方式,交由**盛洁****公司进行处置,经**市三达****公司、****大队检测研究院、******公司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后制成实心砖售出。施工期生活垃圾清运至吉****填埋场。管线施工产生的土方在管线施工结束后全部回填。施工期未发生井喷等事故。经调查,本项目验收期间,未产生落地油。截止验收时,未产生含油污泥。****油厂与**博达生态****公司签订了处置合同,后期若产生含油污泥,可交由其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符合相关要求。运行期井下作业时按照“带罐上岗”的作业模式。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减少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植被生长茂密区域,特别是受保护植物梭梭生长区域,对无法避让而占毁的植被,严格按照《**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有关部门要求开展植被恢复工作。项目区邻近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项目建设须严格控制开发边界,制定环境管理制度,****自然保护区排污,严禁人****自然保护区,严禁捕杀任何野生动物。在油区和站场设置宣传牌,提高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对于自然恢复条件不好且易发生沙化的地段,根据实际情况对地表进行人工固沙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开发区****油厂征用为永久采矿用地。施工期间充分利用了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未扩大周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实际占地面积未超过环评设计占地面积,施工均在划定的范围内。施工期临时占地(管线、施工营地)避开植被茂密区域,尤其避让梭梭;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野生植被正在自然恢复;采油井场永久占地已硬化处理。单井管线选线走向合理,管道施工作业带未超过8m;管沟开挖的土壤分层堆放,分类回填,在施工完毕后回铺于地表。本次完工的采油井和注水井均不在卡山保护区。施工期限制了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未对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造成不利影响。靠近卡山保护区边界设置了“这里是卡山保护区,未经批准,禁止进入”警示牌。无人为捕杀、惊扰野生动物情况发生。加强了对工作人员在生态保护方面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了环保意识,在油区和站场设置了宣传牌。****油田在2020年进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单。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已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提出了施工期临时占地植被自然恢复措施,运营期加强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等。施工期间加强了管理,确保了各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未出现强噪声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的情况。 |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制订、评估和演练,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油田****油厂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各站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油厂修编了《****油田****油厂火烧山作业区、探井作业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 备案号:652327-2022-023-L)。截止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在井口安装了防喷器和控制装置。井场设置了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在井架、井场路口等处设置了风向标。钻井、井下作业时带罐操作,泄漏物料和落地原油及时回收、妥善处置。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了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未使用不合格产品。按规定进行了设备维修、保养,避免了泄漏事故发生。设置了专职的巡线人员,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泄漏事故,记录和报告可能对管道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事件。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运营期各采油井井口采出液经单井出油管线密闭集输至已建计量站,最终管输至火烧山联合站进行处理。分离出的含水原油输至站内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天然气由站内天然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采出水由站内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运营期各采油井井口采出液经单井出油管线密闭集输至已建计量站,最终管输至火烧山联合站进行处理。分离出的含水原油输至站内原油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天然气由站内天然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采出水由站内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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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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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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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减少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植被生长茂密区域,特别是受保护植物梭梭生长区域,对无法避让而占毁的植被,严格按照《**维吾尔自治区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有关部门要求开展植被恢复工作。项目区邻近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项目建设须严格控制开发边界,制定环境管理制度,****自然保护区排污,严禁人****自然保护区,严禁捕杀任何野生动物。在油区和站场设置宣传牌,提高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规定,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控制土地沙漠化的扩展,对于自然恢复条件不好且易发生沙化的地段,根据实际情况对地表进行人工固沙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对荒漠植物和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破坏。参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7-2018)等相关要求,制定完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开发区****油厂征用为永久采矿用地。施工期间充分利用了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未扩大周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实际占地面积未超过环评设计占地面积,施工均在划定的范围内。施工期临时占地(管线、施工营地)避开植被茂密区域,尤其避让梭梭;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野生植被正在自然恢复;采油井场永久占地已硬化处理。单井管线选线走向合理,管道施工作业带未超过8m;管沟开挖的土壤分层堆放,分类回填,在施工完毕后回铺于地表。本次完工的采油井和注水井均不在卡山保护区。施工期限制了施工人员活动范围,未对卡拉麦里****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造成不利影响。靠近卡山保护区边界设置了“这里是卡山保护区,未经批准,禁止进入”警示牌。无人为捕杀、惊扰野生动物情况发生。加强了对工作人员在生态保护方面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了环保意识,在油区和站场设置了宣传牌。****油田在2020年进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单。建设单位和运营单位已制定完善的油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落实。提出了施工期临时占地植被自然恢复措施,运营期加强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等。施工期间加强了管理,确保了各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未出现强噪声对野生动物造成惊扰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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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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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制订、评估和演练,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油田****油厂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范围内,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完善各站场的环境保护工程,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加强对项目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的监测,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油厂修编了《****油田****油厂火烧山作业区、探井作业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 备案号:652327-2022-023-L)。截止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过环境风险事故。在井口安装了防喷器和控制装置。井场设置了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在井架、井场路口等处设置了风向标。钻井、井下作业时带罐操作,泄漏物料和落地原油及时回收、妥善处置。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了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未使用不合格产品。按规定进行了设备维修、保养,避免了泄漏事故发生。设置了专职的巡线人员,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泄漏事故,记录和报告可能对管道有直接或潜在危害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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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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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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