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浜村新村点安置设施工程(施工便道等)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李家浜村新村点安置设施工程(施工便道等),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经崇招[2024]149号批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李家浜村新村点安置设施工程(施工便道等),建设地址位于崇福镇李家浜村,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明确的施工便道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工程计划投资约95万元,计划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合格。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省省外企业须持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被列****交易中心和****采购中心黑名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 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工程。
5.投标及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登录“****交易中心网”,通过“**市公共**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http://111.1.30.134:8000/TPBidder/memberLogin)。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公司400-****-0095、0573-****212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纸质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电子标书以加密形式递交,加密电子标书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若发现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读取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无法正常开启的,视为放弃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交易中心http://jxszwsjb.****.cn/col/col****744142/index.html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138****7618
代理单位:**** 0573-****6207
招标中心:****采购中心 0573-****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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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