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5元
最高限价:****92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天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交付使用。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cr/list);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总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http:
//hd.****.cn/xxk/)。投标人需按“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做出实质性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委员会****能源局颁发承装(修、试)五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省**市**县**镇龙溪路27栋一单元3楼302)免费领取(领取文件时必须带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上委托人联系电话),未提供或资料不全导致报名不成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9点00分
地点:****(**省**市**县**镇龙溪路27栋一单元3楼302),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叁仟元整(¥93000.00);投标人须在投标截****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其中的任何一种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银行转账的:须在2024 年11月27日17:00时(**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户名:********公司;开户行:****公司**支行;账号:287********0012947),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及有关凭证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次月支付上月施工完成并由发包方审定合格工程量的60%;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7%;余3%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后满壹年后30天内付清,不计利息(提供现场验收清单)。
3.采购信息发布媒介:登峰****政府采购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地址:****园区田头路童装智造产业园1号楼第8楼
联系人及电话:温林辉190****7835
代理机构:****
地址:**县**镇龙溪路27栋一单元3楼302
联系人及电话:邱女士182****9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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