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总预算会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施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总预算会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实施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郑佩佳、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0593-****7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经济开发区陈普路8号(侨智大厦)805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小娟/0593-****7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宇星、郑佩佳、小林/0593-****788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蕉****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1 | 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系统 | 1 | 260000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1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采购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名称 |
1 | 913********844207Y | **** |
2.1、法定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制 | 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要求,2024年10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2.3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2024年10月28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3.2 (1)本项目不支持现场报名;(2)网络报名:供应商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公司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分行、银行账号:350********052521766),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公司邮箱(****@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5.1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09:00(**时间)
5.2 递交地点:**省**市蕉****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梯6层开标室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