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关于对2024年复核确认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结果的公示
**关于对2024年****结果的公示
****教育局
关于对2024年复核确认的普惠性民办
幼儿园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厅 ****财政厅 ****改革局****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教〔2020〕1号)和《****教育局 ****财政局 ****改革局****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剑教函〔2020〕173号)要求,****财政局、****改革局、县民政局****幼儿园****小组,对我县认定****幼儿园进行复核确认。****小组现场评估、资料审核,拟****幼儿园等15****幼儿园****幼儿园,现将名单和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学前和民办教育管理股提出,联系电话:****151。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拟****幼儿园名单及收费标准
****教育局
2024年11日6日
(附件内容)
来源 |学前与民办教育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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