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11-08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983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电子邮箱:ljxhbjhpg@dy.****.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县城市排水防涝整治提升工程 | **市**县** | ****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对**县**部分道路约183公里雨污分排管线进行排查,对破损、渗漏、淤堵的管线进行整修。(2)对**11****泵站、5个泄洪闸等防洪设施进行自动化改造,提高城市泄洪和应急处置能力。(3)对三里河、**水系、宫家干渠、滨港路水系、城南水系、翠园湖、晓**等水系进行贯通,两岸进行驳岸护砌、河道清淤及生态修复,**津八路水系、素波河等水系,并对周边道路进行完善维修,提高排洪蓄洪能力。(4)对津八路、津五路、利一路、利十一路等易内涝**道路和积水点进行改造。(5****花园等18个低洼易积水小区排水系统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5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9.38万元。 | (一)施工期,加强废气环境管理。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工程施工单位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等防尘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定期对场地及车辆行驶的道路进行洒水,场地的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工程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渣土、建筑垃圾、散装物料全部落实覆盖抑尘措施(使用四针以上密目网),裸露的泥土场地根据实际情况落实覆盖或绿化等抑尘措施;运输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运输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区,并在运输车辆上铺设篷布;预拌砂浆筒库下部出料口及搅拌设备落实封闭抑尘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满足《****政府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通告》(LJXZF-****0703)相关要求,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建立台账并留存进货凭证。焊接烟尘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及时清运水系清淤底泥,在堆场外围地带设置绿化隔离;外购成品沥青,路面摊铺采用先进的一体化摊铺设备作业,并合理安排工期来缩短铺装时间。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施工期,雨污分排管道清淤过程产生的废水由清淤车运往**县****公司处理;基坑排水主要为降水、渗水和围堰及基础渗水及施工弃水,经沉淀后排入场外渠道;混凝土养护产生的碱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工程洒水或混凝土养护,不外排;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场地周边现有生活设施处理。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三)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津五路贯通后道路交通噪声,通过道路周边绿化降噪、居民楼预先设有双层玻璃等措施,确保居民区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水系清淤弃土沿水系沿岸暂存,设置围堰及防渗措施,用于王家夹河村坑塘回填;施工弃渣及建筑垃圾粉碎后全部用于各自工程区建筑物的基础回填;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环卫清运。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过程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 2020年第四十三号修订)及《**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五)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小作业面;在河流沿岸修筑挡土墙和截水沟,严禁将固体废物投入水中,向河流内直接排放管道清洗、试压废水,禁止在水体附近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加强施工机械维护,防止漏油;水泥等建筑材料不准堆放在水体附近,并应设篷盖和围栏。施工期结束后,对整个工程区域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区域植被采用自然恢复;临时占用耕地、林地、草地待施工结束后完成复垦,恢复原有植被。 (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 | |
2 | ****处理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工业园北部,陈庄镇陈付路以北,草桥沟东干流****处理厂西侧 | **市****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沉淀池、缺氧池、好氧池、气浮机、事故水池、储泥池等,采用“调节+气浮+水解酸化+A/O2+沉淀”的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工业废水预处理能力5000m3/d,其中调节池、气浮机设计处理规模为1000m3/d,水解酸化池、A/O2池、沉淀池设计处理规模为5000m3/d。不涉及管网建设,只涉及部分管线的改造。总服务范围为**循环经济产业园及周边企业工业废水,接收范围内工业废水均改造为单管排至本项目工业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再排至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本次改造不涉及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及工艺不变。项目建成后,工业废水经过预处理后再与生活污水混合进入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尾水达标排入草桥沟东干流。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公司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年1月24日)要求做好扬尘管控,控制施工区域、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装载量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使用满足《**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政府令第327号)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品质较好的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采用焊接烟尘净化器等措施降低焊接烟尘的环境影响。 运营期,调节池、气浮机、水解酸化池、储泥池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根高15m、内径0.4m的排气筒排放,确保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VOCs、苯系物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苯、甲苯、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加药间密闭,加强管理,A/O2池、沉淀池、事故水池等构筑物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厂界恶臭污染物及厂区甲烷最高体积浓度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二级”排放标准值要求,厂界VOCs、苯系物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运营期,项目化验废水和接收的外部工业废水经“调节+气浮+水解酸化+A/O2+沉淀”预处理后,进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后,排入草桥沟。确保废水总排口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海河流域》(DB37/3416.4-2018)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余指标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接收的外部工业废水进水口安装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依托的现有废水排放口安装流量、pH、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在线监控设备,对流量、pH、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进行在线监测,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选用高效低噪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施工弃土(渣)应尽量回填,不能回填****政府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新增的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新增的废润滑油、废弃的矿物油包装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在线监测废液、物化污泥、浮渣、化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规范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须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规范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六)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和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VOCs排放总量控制在0.183吨/年以内,COD、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73.007吨/年、3.650吨/年以内。 (八)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其它要求。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