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的公共安全及办公基础设施升级改造ITO项目(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提供采购人客户厂区、中心综合楼、停车场的综合布线调试、无线网络设备安装调试、视频监控安装调试、门禁智能安防系统安装调试,及监控设备、无线网络设备、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的售后培训、维护服务。
2. 供应商名称:****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根据物资〔2022〕3号《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v1.0)》的通知文件第四条(六)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一)联系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渠道
(1)招标人联系邮箱:****@chinaunicom.cn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倩瑶、高崇、刘斌、张喆、张宇、吕子涛、刘斌
电 话:185****2189、185****9875
电子邮箱:****@163.com
采购需求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08日-2024年11月12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