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民法院 委托,对以下标的依法按****人民法院司法拍卖 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市**区**路 5号 2单元 401户房 产,建筑面积 64.73平方米,住宅用途,权证号:青房地权市字 第 320476。起拍价:627437元(参考价:****478.33元),保证 金:6万元。2.在案扣押财产一批(详见评估报告物品明细 表),起拍价:52592元,保证金:5000.00元,增价幅度:500.00 元。拍卖时间:标的一:2024年 11月 26日 10时至 2024年 11 月 27日 10时(延时的除外)。标的二:2024年 11月 14日 10时 至 2024年 11月 15日 10时(延时的除外),本次拍卖活动时间 分自由竞价段和限时竞价段,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 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 5 分钟。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 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1.竞买人分别在 2024年 11月 25日 16:30前、2024年 11月 13日 16:30前携保证金凭证(保证金 16:00 前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 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 ****交易所有限公司或通过网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 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 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3.标的物以现状拍卖, 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表示知晓并认可标的物存在的瑕疵。本院 对标的物的真伪、品质、重量和功能是否完善等,不作任何保证 和承诺,由买受人自行判断,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所有 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 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及 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房 屋相关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取暖费、物业 费)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咨询。特别提醒:被执行人父母 居住于该房屋内,意向竞买人在参拍前请自行踏勘房屋现场, 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 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标的二委托方不承担对标的产品质量、 制造工艺及遮蔽部分进行检验检视的责任,部分物品的材质无 法移送相关机构检测,该物品依据现场查勘情况,委托方不对 字画类物品真伪作判定。 四、交纳保证金****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 账户):收款单位:****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 ****分行营业部;账号:532********0917。 五 、竞 买 咨 询 电 话 :0532-****8926;标 的 咨 询 电 话 : 132****5367;地址:**市**区**路 156****中心 9号 楼 15层;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2-****9009。 ****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