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汽车业务外包及其租赁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
*重要提示:国铁采购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采购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供应商按照国铁采购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供应商参与项目报价。
受****委托,****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公司****汽车业务外包及其租赁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项目概况:****拟包车用于用于**、**、**片区的日常生产、应急抢险、新线介入、施工维修,及其他临时性公务用车,车型:业务保障用车车辆为轿车或商务车,生产用车为皮卡车,用车时段覆盖全天24小时(含节假日、含凌晨0点至8点),具体时间根据需求时间和现场要求确定,用车频率、车次数、时长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含税总金额预计87.6万元,据实结算。
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包件划分、数量、服务时间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1.资质要求:报价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服务企业。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道路交通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备案表》,加盖公章复印件。
3.2.服务能力要求:
3.2.1 报价人须配备符合本项目的车辆,且每座保险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时旧车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单。如新购车辆,需承诺中标之日起20天内完成符合本项目的车辆购置,并提供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单。
3.2.2 报价人须配备具有对应车型准驾资格的驾驶员,且驾龄在5年以上、三年无重大事故,年龄不超过50岁且身体健康。投标时提供驾驶人员驾驶证、三年无重大事故证明(提供交管12123APP下载的证明材料)。
3.2.3 用于本项目的车辆须为报价人所有,以车辆登记证信息为准。
3.2.4 报价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服务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不少于1份。
3.3.财务要求: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信誉要求:
3.4.1 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须书面承诺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廉政问题。
3.4.2 本次招标不接****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报价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查询结果截图)。
3.4.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报价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4 本次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内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报价人参与(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结果截图)。
3.4.5 报价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内不存在因自身违约、不按合同履约造成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截图。
3.5.1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报价。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4.2采购文件发售期:采购文件从2024年11月8日23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3日23时00分止,公开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如果需要购买纸质版采购文件的,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版采购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报价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3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报价人须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采购文件。报价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报价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同时报价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将《供应商信息表》Word版和加盖报价人公章的PDF版(格式见附件1)发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4.4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报价文件或放弃参与报价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报价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第4.3条款指定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4.5不符合采购公告第4.3条款要求的供应商,无法参与后续报价事宜。
4.6获取采购文件不足两家供应商的包件,自动流标。
5.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时间),递交地点为**市**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11楼本项目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递交报价文件不足两家供应商的包件,自动流标。
本项目定于2024年11月19日14时30分(**时间)开始谈判,地点为**省**市**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11楼。届时请报价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cn/)、(http://www.****.cn/)媒介上发布。
成交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成交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 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 | 3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 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 | 1亿元以上 |
代理服务费费率 | 1.5% | 1.3% | 1.0% | 0.7% | 0.5% |
详细地址:**省**市二环**三段394号
联系人:王晋勇
电话: 028-****2892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市**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610051
项目联系人:黄凯
电话:136****2258/028-****1073
邮箱:****@qq.com
10.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通过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com)按照参与包件每包一次性单笔缴纳足额谈判保证金。保证金应当一包一缴,每包缴纳的保证金账号信息详见智慧保证金系统自动生成的对应包件虚拟账号信息。请勿****银行账户。
供应商须在智慧保证金系统(https://www.****.com)进行账户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缴纳保证金。请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后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
供应商登录成功后,点击系统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项目列表”页面,查询参与项目名称后,点击所报包件对应的【参与】按钮,该包件【参与】按钮变为【已参与】按钮后,再点击页面左侧导航中的“项目管理”菜单进入“参与项目”页面,点击页面中的【缴纳】按钮,可进入“缴纳页面”查看已参与的项目详细信息,****银行转账(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专工姓名(某某某))。具体注册及操作过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系统首页自行下载),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
10.2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开户银行为“建行**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10.3****银行转账应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采购人要求成交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请勿错误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1:
供应商信息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寄地址 | |
项目名称 | |
包件号 | |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谈判保证金) |
年 月 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税率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预计金额(含税) | 谈判保证金 | 备注 |
1 | 1 | 汽车业务外包及其租赁 | ****拟租车用于用于**、**、**片区的日常生产、应急抢险、新线介入、施工维修,及其他临时性公务用车,****铁路局管内(主要为**、**、**境内等),用车时段覆盖全天24小时(含节假日、含凌晨0点至8点),具体时间根据需求时间和现场要求确定,用车频率、车次数、时长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车辆租用期间车辆及驾驶员包干使用,****公司以外业务。 | 辆.月 | 4辆.月;12个月。业务保障用车车辆(1辆)为商务车,生产用车(3辆)为皮卡车(含驾驶劳务) | 12个月 | **铁路局管内(主要为**、**、**境内等) | / | 1.业务保障用车: 19000; 2.生产用车: 18000。 | 87.6万元 | 1.6万元 | 结算费用=租车时间×含税租车费单价,据实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