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段2025年食堂食材以及厨房用品供应服务招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
******动车段2025年食堂食材以及厨房用品供应服务招标采购
2.中标候选人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推荐顺序 |
A01 | 蔬菜、肉、调料类食材以及厨房用品(**) | **** | 第一名 |
中鸿优选****公司 | 第二名 | ||
****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三名 | ||
A02 | 蔬菜、肉、调料类食材以及厨房用品(**) | ******公司 | 第一名 |
**雄安小****公司 | 第二名 | ||
****集团****公司 | 第三名 | ||
A03 | 蔬菜、肉、调料类食材以及厨房用品(雄安) | **雄安小****公司 | 第一名 |
****集团****公司 | 第二名 | ||
****公司 | 第三名 |
3.公示期
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1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招标方提出。依据《****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异议函件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④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本次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上述异议材料须由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未在异议期内提出或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对于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就已答复事项反复异议等情形干扰物资采购秩序行为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集团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管理。
4.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请发送至****@qq.com。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罗捷夫
电 话:134****1086
电子邮件:****@qq.com
电 话:185****8847
地 址:**市**区狼垡镇芦花路3号**动车段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