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区高桥镇农光互补产业项目110kV 送出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24MAB3952PXD | 建设单位法人:闫泽华 |
王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化坪灾后二期28-1-302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区高桥镇农光互补产业项目110kV 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区 **区、**区 |
经度:109.26489,109.26493 纬度: 36.60192,36.60194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21 |
延行审城环发〔2023〕1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893 |
37 | 运营单位名称:**** |
****0624MAB3952PX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志诚****公司 |
****0132MA6TXB717A | 验收监测单位:**志诚****公司 |
****0132MA6TXB717A | 竣工时间:2024-05-21 |
2024-05-2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22 |
2024-10-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Home/Show/article/id/962#****1889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线路路径长约15.309km,其中双回架空(单侧挂线)线路长度0.728km,单回架空线路长度13.883km,电缆路径长度0.698km。 | 实际建设情况:**线路路径长约15.309km,其中双回架空(单侧挂线)线路长度0.728km,单回架空线路长度13.883km,电缆路径长度0.698k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施工期: 生态保护措施:⑴土地占用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杆塔塔基以及牵引场临时用地,尽量选择荒地,避开耕地以及植被生长良好区域,限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占地面积;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线路塔基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区采取分层开挖方式,将表层熟土、生土分别剥离,并将熟土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优先用生土回填,然后将熟土覆盖于表层,并选用当地易成活的草种,播散草籽后恢复植被。对于线路施工过程中牵引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对其地面进行翻松后,播散草籽及时恢复植被。⑵地表植被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施工期电缆工程及架空线路工程应分区域同步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安排在春季或秋季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②建设时应充分利用周边裸地、耕地或植被稀疏的区域布设牵张场,同时采用警戒线等措施严控施工范围,加强施工期人员和车辆管理,避免对沿线植物个体的损伤;④塔基基础阶段清理地表时对植被丰富区域应尽量保护好原状表土,剥离后在临时施工场地内极少扰动的区域集中堆放,单个塔基施工完毕后,及时回填表土,进行地表植被恢复;⑤临时施工场地及牵张场采取原地保护措施,即对地表铺设防水布进行苫盖,不进行表土剥离,从而防止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⑥施工前需按国家征占用林地的相关程序办理占地手续,对于工程造成的林木砍伐,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⑶水土流失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塔基区、电缆施工作业区:基础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等临时遮挡维护,堆放地应设置挡土墙等措施,避免雨水冲刷,待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回填土方;②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及牵张场:临时施工场地及牵张场应选择坚实平整、地面无积水的道路区、裸地区及植被不丰富区域采用警戒绳、金属立杆等进行围护、隔离,地面铺设防水布进行隔垫;土石方、机具、材料应定置堆放,临时土方可装袋用于场地的拦挡;施工便道两侧应做好排水及防护;③施工期应避开雨季和大风季节;挖方等作业应避开大风天、雨**不良天气,对于堆积土方应进行苫盖,减少水土流失及扬尘,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污染。位于山区的塔基,应砌筑挡土墙护坡,容易积水的塔位修筑排水渠,减小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④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区域远离附近河流。 污染影响:大气:⑴水泥、白灰、砂子、土方等易飞扬的细颗粒物粉状材料运输时,采取遮盖措施,不得超载;施工场地易飞扬材料应覆盖存放,防止扬尘。⑵对施工场地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在进出工地时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量。⑶施工过程中堆积的露天的土石方和易产尘建筑材料等被风吹后会产生二次扬尘;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在施工期间注意天气预报,尤其在大风天气时应停止土方等扬尘类施工,并采取遮盖措施。⑷施工固体废物应集中、合理堆放,并及时对堆放未被运走建筑材料应进行覆盖,遇天气干燥时进行人工定期洒水。⑸施工场地要及时清扫和定时洒水。 水:线路塔基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搅拌溢漏及塔基养护过程中的产生少量废水进行收集,经过自然蒸发后,基本无余量产生;每座塔基施工点人数较少,输电线路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如厕通过线路附近居民家里旱厕,产生的生活污水均能合理处置,对周围水环境基本不会产生影响。本次架空输电线路跨**川河,要求不得在河中立塔,远离河堤,一档跨**川河,施工期做好河道水土保持及环保管理。 噪声:⑴根据不同季节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在村庄等居民敏感点区域施工的,须尽可能避开午休时间动用高噪声设备,控制调配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避免扰民。⑵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严格限制或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使噪声污染从源头得到控制。⑶因施工期噪声不可避免,而对局部施工单位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又不现实,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时段作统筹安排,尽量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⑷引进施工设备时将设备噪声作为一项重要的选取指标,尽量引进低噪声设备,并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以减少机械故障噪声的产生。⑸线路经过村庄多为1 类或2 类区,在该区域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减少较大噪声源施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⑹项目施工车辆出入经过村庄时应限速,禁止长时间鸣笛,应合理安排建筑材料运输时间,运输车辆出入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 固废:施工土方就地回填,拆除的废弃塔基及时拉运清理。建筑垃圾主要是一废弃钢结构材料、砖块及混凝土结块等;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其中有综合利用价值的应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站,无法综合利用的部分清运****填埋场,严禁随意丢弃。施工人****电站生活垃圾桶收集,及周边村庄收集设施收集,统一纳入当地垃圾清运系统。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 生态:在项目营运期,还要坚持利用与管护相结合的原则,经常检查,保证环保措施发挥应有效益。完善施工期未实施到位的植被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区内(除永久用地)植被覆盖率和存活率。项目运营期可能存在主体工程(线路、塔基等)的检修,检修过程中,存在周边植被占压等破坏,因此,需对破坏后植被进行修复,防止水土流失。为保护生态环境,应加强施工期、运行期环境管理制度及任务,固定巡线和检修道路。 电磁:运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开展电磁环境监测,确保电磁排放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的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噪声:在运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确保环境敏感目标出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或2 类标准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水环境、固体废物:输电线路运行期间不产生废水。输电线路工程运行期间定期进行巡检,巡测人员产生生活垃圾随身带走。 2023 年8 月21 日,****服务局以延行审城环发〔2023〕114 号文批复了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批复意见如下: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艺、施工时间,施工期扬尘需满足《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 61/1078-2017)要求;施工结束后及时对项目临时占地、 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指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三)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噪声控制措施,周边声环境质量须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 生态保护措施:⑴土地占用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杆塔塔基以及牵引场临时用地,已避开耕地以及植被生长良好区域;施工临时道路已利用线路周边现有道路;线路塔基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区采取分层开挖方式,将表层熟土、生土分别剥离,并将熟土妥善堆存;施工结束后,已将开挖生土回填,然后将熟土覆盖于表层,并已播散草籽进行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中牵引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已清理施工现场,已根据周边植被特色进行恢复,已播散草籽进行恢复植被。⑵地表植被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电缆工程及架空线路工程已分区域同步施工,已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已在春季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建设时已利用周边裸地、耕地或植被稀疏的区域布设牵张场,施工范围已设置警戒线,已加强施工期人员和车辆管理,避免对沿线植物个体的损伤;塔基基础阶段清理地表时对植被丰富已保护好原状表土,剥离后在临时施工场地内集中堆放,单个塔基施工完毕后,已及时回填表土,进行地表植被恢复;临时施工场地及牵张场已采取原地保护措施,已对地表铺设防水布进行苫盖;施工前已按国家征占用林地的相关程序办理占地手续,对于工程造成的林木砍伐,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⑶水土流失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塔基区、电缆施工作业区:基础开挖土方采取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等临时遮挡维护,堆放地设置围挡,施工期结束后已及时回填土方;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及牵张场:临时施工场地及牵张场已选择坚实平整、地面无积水的道路区、裸地区及植被不丰富区域采用警戒绳、金属立杆等进行围护、隔离,地面铺设防水布进行隔垫;土石方、机具、材料已分区集中堆放,临时土方装袋后用于场地的拦挡;施工便道两侧已采取排水及防护;施工期已避开雨季和大风季节;挖方等作业已避开大风天、雨**不良天气,堆积土方已进行苫盖;施工过程中已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区域远离附近河流。 污染影响:大气:⑴水泥、白灰、砂子、土方等易飞扬的细颗粒物粉状材料运输时,已采取遮盖措施,未超载;施工场地易飞扬材料已进行覆盖存放;⑵已对施工场地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在进出工地时限速行驶。⑶已合理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堆积的露天的土石方和容易产尘建筑材料等已采取苫盖措施;项目未在大风天气进行扬尘类施工,并进行了遮盖。⑷施工固体废物已集中、分类堆放,天气干燥时进行人工定期洒水。⑸施工场地已定时洒水和清扫。 水:线路塔基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搅拌溢漏及塔基养护过程中的产生少量废水已进行收集,已自然蒸发;输电线路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入厕依托线路附近居民家 里旱厕。本次架空输电线路跨**川河方式为一档跨越,未在河中立塔,施工期未向河道排放废水。 噪声:⑴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村庄等居民敏感点附近施工时未在午休时间动用高噪声设备,未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⑵已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以合理使用高噪声设备。⑶已将高噪声作业安排在昼间非敏感时段。⑷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已加强施工设备维护和维修工作。⑸在线路沿线村庄附近施工时已严格控制施工噪声。⑹已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车辆出入经过村庄时已限速,已合理安排建筑材料运输时间,运输车辆出入已避开居民休息时间。 固废:⑴施工土方已就地回填,无弃土产生,拆除的废弃塔基已清理处理。⑵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其中有综合利用价值的已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站。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已依托周边村庄收集设施收集,并已统一纳入当地垃圾清运系统。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 生态:该项目输电线路的日常环****中心负责,设环保专职管理人员,有专职人员负责定期监督检查。 电磁:330kV **变~高桥110kV 升压站110kV 线路(延岁线) 沿线敏感目标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范围为(0.119~20.3)V/m,工频磁感应强度测量值范围为(0.0107~0.0754)μT。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 噪声:330kV **变~高桥110kV 升压站110kV 线路(延岁线)沿线敏感目标环境噪声昼间测量值范围为(38~40)dB(A),夜间测量值范围为(37~38)dB(A)。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要求。 水环境、固体废物:输电线路在运行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已随身带走。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建设项目环评阶段总投资2866 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6 万元,占总投资的1.26%。电磁环境敏感目标:6处8 户;声环境敏感目标:6 处8 户。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总投资2893 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7 万元,占总投资的1.28%。电磁环境敏感目标:5处6 户;声环境敏感目标:3 处4 户。 |
与环评阶段相比,输电线路架线方式和线路路径未发生变化,项目实际建设阶段由于工程正常摆动,导致发生变化如下: ⑴ 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数量:原环评阶段火家塌民宅1 中1 户居民(259 号北侧)和火家塌民宅2 已超出30m 电磁环境调查范围,楼坪川村民宅1 由住宅变为养殖厂,原楼坪川村民宅2(蔬菜大棚值守)居民位置已从线**侧搬迁至线**侧,电磁环境敏感 目标数量减少2 处2 户。 ⑵ 声环境敏感目标数量:环评阶段火家塌民宅2 和楼坪川村民宅3 已超声环境调 查范围,楼坪川村民宅1 由住宅变为养殖厂,养殖厂不属于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敏感目标数量减少3 处4 户。 ⑶ 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本建设项目环评阶段总投资2866 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6 万元,占总投资的1.26%。项目实际建设总投资2893 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7 万元,占总投资的1.28%。项目总投资增加了27 万元,环保投资增加了1 万元,环保投资占增加了0.0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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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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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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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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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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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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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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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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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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