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哪玩国际旅行社(广州)有限公司100%股权
****旅行社****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11.52044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商业服务业
标的所在地区: **省**市**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1-1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12-06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公司 | 受托机构联系人:金斌斌 联系电话:182****2955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吴正一 联系电话:020-****9120、157****6631业务负责人:汪小丽 联系电话:020-****7452、135****5970
转让方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附件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旅行社****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市**区**北路618-620号十五楼自编1508房(仅限办公用途) | |||
法定代表人 | 汤华登 | |||
企业类型 | ****公司(内资) | |||
成立时间 | 2014-09-11 | |||
注册资本 | 30.000000万元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7047958 | |||
经营范围 | 人力**培训;广告业;为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其它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境外安排、签证申请及相关的服务;境内旅游和入境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旅行社业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其他文化娱乐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化妆品零售;服装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眼镜零售;钟表零售;宝石饰品零售;玉石饰品零售;水晶饰品零售;珍珠饰品零售;钻**饰零售;水果零售;干果、坚果零售;蔬菜零售;生鲜家禽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鞋零售;帽零售;箱、包零售;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境内旅游业务;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零售;保健食品零售(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酒类零售 | |||
职工人数 | 0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旅行社****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2023 | 营业收入 | 0.000000 | |
利润总额 | 0.031000 | 净利润 | 0.031000 | |
资产总计 | 50.130000 | 负债总计 | 38.180000 | |
所有者权益 | 11.950000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企业财务报告 | ||||
报表日期 | 2024-09-30 | 营业收入 | 0.000000 | |
利润总额 | -2.840000 | 净利润 | -2.840000 | |
资产总计 | 46.950000 | 负债总计 | 37.830000 | |
所有者权益 | 9.120000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
评估机构 | 沃克森(**)****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0-18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7-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49.670000 | 49.670000 | ||
负债总计 | 38.180000 | 38.150000 | ||
净资产 | 11.490000 | 11.5200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1.520000 | |||
重要信息披露 |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1、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2024年8****旅行社****公司****公司,并与**市****公司签订了注销服务协议。截至报告日,****旅行社****公司****公司尚未完成注销,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于评估结果的影响。 2、根据中国国旅****旅行社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旅行社****公司)与胡国俊、刘树武签订的《****公司联合经营合同书》,****公司注销时应根据经营情况返还胡国俊部分履约保证金。合同中第七条约定,“中国国旅****旅行社有限公司每年向胡国俊和刘树武下达《经营任务书》,胡国俊、刘树武须完成《经营任务书》的经营指标。若胡国俊、刘树武未按期限完成利润指标,则甲方有权动用动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补足净利润经营指标金额,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2024年5月20日,胡国俊、刘树武申请终止《****公司联合经营合同书》,根据合同中终止条款,合同期满后,****公司****营业部或胡国俊、刘树武违反相关条款,中国国旅****旅行社有限公司有权从胡国俊履约保证金直接扣除相关款项以弥补中国国旅****旅行社有限公司所受到的损失,不足扣除的,中国国旅****旅行社有限公司有权向胡国俊、刘树武追偿,胡国俊、刘树武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注销前的净资产金额为-179,620.41元,****公司注销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以及应补足的净利润经营指标金额冲抵中国国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其他应付款胡国俊保证金金额,不足冲抵的应由胡国俊、刘树武补足。 ****公司尚未完成注销,相关金额尚未确定,因此本次评估未考虑该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提示报告使用者注意。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旅行社****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北路段618-620号十五楼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交易条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45万元到****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支****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银行账户。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交易所指定账户。(2)****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银行账户。(3)同意本次产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产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4)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涉及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5)同意本项目公告期为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公告之内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45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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