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已****管理局以泾审批发 (2024) 09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国家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农户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工程:对**县2990户农村居民进行热源清洁化改造,其中2790户采用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电辅热+电热毯的方式替代原有散煤采暖,每户保障面积为50(士10)平米,200户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电辅热+电热水暖毯,采暖保障面积 100平米。
2、**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民政局南北侧商业和住宅、**宾馆、建材市场等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1.62.万平方米,针对无保温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增加外墙保温,使某建筑能效较改造前提升30%。
3、**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优先实施热源清洁化改造的农户,实施建筑外墙保温,节能改造总面积不小于6.33万平米,使其建筑能效较改造前提升 30%。
具体建设内容以各标段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十二标段建设地点为泾**镇,十三标段建设地点为兴盛乡,十四标段建设地点为香水镇。
2.3计划工期: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计十七个标段,本次招标十二至十四标段
2024年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十二标段设备采购(泾**镇)
2024年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十三标段设备采购(兴盛乡)
2024年度**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十四标段设备采购(香水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8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5日18时30分(**时间),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4日10时0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与本公告开标时间不一致的以此公告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
联 系 人:于高天
电 话:0954-****05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宝湖中路 55 号宝湖湾
联 系 人:贾洵
电 话:132****3727
****
2024年11月8日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
附件下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