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万吨米粉类产品深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5843594 | 建设单位法人:杨雄 |
刘露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新区 |
高新区阳湖坪东段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万吨米粉类产品深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1-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方便食品制造;罐头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3-C143-方便食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 高新区C区阳湖坪**、张家头路东 |
经度:110.575963 纬度: 29.14402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01 |
张高新环审〔2023〕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4-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850.61 |
9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584359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584359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800MA4Q5HWL7Q | 竣工时间:2024-03-15 |
2024-03-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10 |
2024-10-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2EhBp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豆制品3900t/a、米粉2160t/a、豆芽1010t/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豆制品3900t/a、米粉2160t/a、豆芽1010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豆制品:选料→浸泡、清洗→磨浆→滤浆→煮浆→凝固→成型→豆类休闲袋装食品深加工;米粉:浸泡、清洗→磨粉→搅拌→熟化成型→老化、松丝→烘干→包装;豆芽:挑选、除残豆→洗烫豆、泡豆、预消毒→分箱、铺平、装车、推入生长室→孵化生长→出菜、沥水脱皮、包装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豆制品:选料→浸泡、清洗→磨浆→滤浆→煮浆→凝固→成型→豆类休闲袋装食品深加工;米粉:浸泡、清洗→磨粉→搅拌→熟化成型→老化、松丝→烘干→包装;豆芽:挑选、除残豆→洗烫豆、泡豆、预消毒→分箱、铺平、装车、推入生长室→孵化生长→出菜、沥水脱皮、包装待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水喷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米粉生产投料和磨粉粉尘:加强通风和绿化;豆制品煮卤异味:经集气罩收集+20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加盖密闭,加强绿化;油炸豆腐油煎炸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75%)处理后通过专用内置烟道由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75%)处理后通过专用内置烟道由屋顶排放。污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为125m3/d)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澧水。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区,初选淘汰黄豆和豆渣、不合格产品、豆芽脱皮、废油****养殖场作饲料;水喷淋除尘沉淀的粉尘、锅炉灰渣作为农肥外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过水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米粉生产投料和磨粉粉尘:加强通风和绿化;豆制品煮卤异味:封闭厂房+通风;污水处理站恶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加盖密闭,加强绿化;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75%)处理后通过专用内置烟。污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为125m3/d)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澧水。噪声:置于封闭厂房内,选用设备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产生噪声低的设备,且着重考虑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措施,距离衰减。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区,初选淘汰黄豆和豆渣、不合格产品、豆芽脱皮、废油****养殖场作饲料;过水槽沉淀的粉尘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锅炉灰渣作为农肥外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1)为了加强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处理效果,设置有二级除尘设施,且由于锅炉房临近铁路高架桥,因此实际排气筒仅有15m高。2)实际卤干产品生产较少,异味产生较少,且位于封闭厂房内并加强通风,因此未设置排气筒。3)实际未生产油炸豆腐,因此未设置油煎炸油烟相应废气防治措施。4)实际采用的是过水槽+布袋除尘器,以替代环评阶段的水喷淋除尘器,因为无水喷淋除尘沉淀的粉尘,而是过水槽沉淀的粉尘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3.3354 | 0 | 0 | 0 | 0 | 3.335 | 0 | |
1.668 | 0 | 0 | 0 | 0 | 1.668 | 0 | |
0.38 | 0 | 0 | 0 | 0 | 0.38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419 | 0 | 0 | 0 | 0 | 0.419 | 0 | / |
0.212 | 0 | 0 | 0 | 0 | 0.212 | 0 | / |
0.121 | 0 | 0 | 0 | 0 | 0.121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为125m3/d)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为125m3/d) | 项目废水总排口排放的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项目废水达标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水喷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米粉生产投料和磨粉粉尘:加强通风和绿化;豆制品煮卤异味:经集气罩收集+20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加盖密闭,加强绿化;油炸豆腐油煎炸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75%)处理后通过专用内置烟道由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75%)处理后通过专用内置烟道由屋顶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经过水槽+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米粉生产投料和磨粉粉尘:加强通风和绿化;豆制品煮卤异味:封闭厂房+通风;污水处理站恶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加盖密闭,加强绿化;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75%)处理后通过专用内置烟。 | 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检测结果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检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废气达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置于封闭厂房内,选用设备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产生噪声低的设备,且着重考虑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措施,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置于封闭厂房内,选用设备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产生噪声低的设备,且着重考虑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措施,距离衰减。 | 项目东、西侧厂界的昼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南、北侧厂界的昼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区,初选淘汰黄豆和豆渣、不合格产品、豆芽脱皮、废油****养殖场作饲料;水喷淋除尘沉淀的粉尘、锅炉灰渣作为农肥外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区,初选淘汰黄豆和豆渣、不合格产品、豆芽脱皮、废油****养殖场作饲料;过水槽沉淀的粉尘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锅炉灰渣作为农肥外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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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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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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