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道河子镇寿山村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1-08 |
**市八道河子镇寿山村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受出让人****委托,按照自然**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对《**市八道河子镇寿山村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路317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 场所:**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八道河子镇寿山村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市八道河子镇寿山村 面积:0.069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储量:184.4016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429米至 +365米 **开发利用情况:**市八道河子镇寿山村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已按要求编制了《**省**市八道河子镇寿山村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储量核实报告》,经评审备案的保有控制**量为184.4016万立方米。矿山采矿回采率按98%计算,矿山设计利用可采储量为180.71万立方米;按要求编制了《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生产规模为30万立方米/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拟出让年限:6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按照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评审,在成为采矿权人后按照方案要求对**范围开展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严格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对**范围内的**进行开采,在矿山关闭的同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帐户,按照要求足额缴存基金。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6年 起始价:154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银行出具的不低于154万元的保函(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12月09日—2024年12月23日 网上地址: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请访问**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ggzy/)→交易信息→矿业权出让公告栏目获取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2024年12月19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凭数字证书登录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按要求申请报名。 数字证书办理网站: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jilin 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电话:0432-****8340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银行出具的不低于154万元的保函(投标保函或履约保函);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查询结果;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合格的,**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出具竞买证书,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开采存在不可预测因素,有一定技术风险、安全风险和市场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采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本次采矿权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需实地考察的,可自行前往采矿权区域踏勘,费用自理。竞买人一经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对本次出让采矿权情况和本公告内容全部知悉并无异议。出让人对本次挂牌的采矿权所作的描述、评价、介绍或提供的资料,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任何担保。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按有关规定和出让合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并完善相关资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经评审或备案,在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向****申请办理采矿登记,并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方可实施开采活动。 (三)本次出让采矿权是竞得人在该**范围内依法开采矿产**的权利,涉及生态环境、应急、水利、林业、**、能源、自然**、****服务局等多个部门管理职责,竞得人须按相关部门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其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四)竞得人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国家实施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时需占用本次挂牌出让项目区块内的土地、矿产**的,所产生的不可抗力因素竞得人应依法予以配合。 (五)竞得人在开采矿产**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带来的各类风险、法律责任和赔偿费用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结束前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交易平台中止或终止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探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公告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06日。 (二)增价幅度: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54万元(大写:壹佰伍拾肆万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长幅度不得低于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三)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住所:**市**路317号)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办理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上述事宜,视为竞得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四)多目标管理及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1.竞得人在成为采矿权人后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进行生产。 2.竞得人需按照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评审,在成为采矿权人后按照方案要求对**范围开展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严格按照“谁开采、谁治理”的原则对**范围内的**进行开采,在矿山关闭的同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帐户,按照要求足额缴存基金。 3.****管理部门报送《矿产**储量年度报告》,配合完成全过程的动态监管。 4.按照部、省有关文件要求按时进行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 联系人:吴秋颖联系电话:0432-****3779 住所:**市**路317号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4年11月0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