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1月 08日至 2024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020-****403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区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选址于**市**区秀全街道红棉大道35号厂房B栋2楼。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项目从事塑料瓶生产、塑料瓶加工、玻璃瓶加工,年产塑料瓶600万个、塑料瓶加工3000万个、玻璃瓶加工400万个。 |
环评机构 | ******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塑料瓶生产的吹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四周设置耐高温垂帘收集后采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塑料瓶加工的喷漆、烘干、丝印、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整室负压收集后分别采用两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玻璃瓶加工的喷漆、烘干、喷枪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整室负压收集后采用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