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78.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机关事务局宿舍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500≤ 并且 ≤5.750 | 建筑密度(%): | ≤100.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78.9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4BA0877 | |||
起始价: | 4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G〔2023〕83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450.7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大伦镇大伦圩正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500≤ 并且 ≤5.400 | 建筑密度(%): | ≤95.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450.7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4BA0893 | |||
起始价: | 29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G〔2022〕145号3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70.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事务局宿舍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500≤ 并且 ≤5.750 | 建筑密度(%): | ≤100.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70.1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4BA0866 | |||
起始价: | 4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G〔2023〕18号A5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西埌镇**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3.500≤ 并且 ≤5.750 | 建筑密度(%): | ≤100.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0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3BA1067 | |||
起始价: | 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G〔2022〕145号9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89.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机关事务局宿舍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500≤ 并且 ≤5.750 | 建筑密度(%): | ≤100.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89.6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4BA0880 | |||
起始价: | 51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G〔2023〕18号A6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市西埌镇**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3.500≤ 并且 ≤5.750 | 建筑密度(%): | ≤100.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0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23BA1069 | |||
起始价: | 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到 ****客运站****中心三****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 到 ****客运站****中心三****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2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29****客运站****中心三****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其他条件: 1、出让宗地成交后,若宗地涉及使用林地的,由竞得人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2、地块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政府负责拆除; 3、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上照明线路、有线电视线路、通信光缆及高压线路等线路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出让地块总用地界线范围内建设用地界线范围外的规划市政道路由竞得人负责按规划要求出资建设,建成经验收合格后必须无偿移交有关部门管理,****政府所有,不予竞得人办理该产权登记; 6、地块内的绿地面积不发证; 7、G〔2022〕145号3地******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4〕217号文要求进行建设; 8、****地******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4〕220号文要求进行建设; 9、G〔2022〕145号9地******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4〕223号文要求进行建设; 10、G〔2023〕18号A5地******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3〕294号文要求进行建设; 11、G〔2023〕18号A6地******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3〕295号文要求进行建设; 12、G〔2023〕83号地******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3〕141号文要求进行建设。 13、G〔2023〕18号A5地块、G〔2023〕18号A6地块、G〔2023〕83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收据,方能参加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开发期限: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五)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 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成交价的20%交付定金(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定金),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付款时间: 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成交后15日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少于50%;余下的土地价款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成交后,剩余的****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城南一路0290号
联 系 人:莫先生、严先生
联系电话:0775-****774
开户单位:****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
开户账号:852********00000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