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47774.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区符夹铁路线西、桂苑**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800 | 建筑密度(%): | ≤28.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47774.1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7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024BB0157 | |||
起始价: | 1353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0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土地竞得人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 土地竞得人可以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也可选择分二期付款方式进行支付。分二期支付的,第一期出让价款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不低于土地总成交价款的50%支付(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土地出让价款);第二期出让价款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年内全部缴清。土地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出让****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3、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出让范围内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及其它建(构)筑物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出资解决。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4、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用地清单制”工作要求,****政府分别征求文物、供水、供电、人防等部门意见,并按各部门反馈意见做好后续事宜的协调处理工作,同时,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按程序完成调查报告评审、备案工作。 5、淮自然资规挂(2024)40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原则上规划建筑高度不宜超过60米。 6、土地竞得方按相关规定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做好地块内地质勘察、地质灾害评估及地基稳定性评价等工作,并按照报告及评价结果自行出资做好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筑施工和使用安全,涉****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规划出让范围内地下如有管道及其它建(构)筑物,由土地竞得方自行出资解决。该宗规划出让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要求按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的通知》(淮房〔2018〕113号)执行。 7、根据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土地竞得方建设的**商品房等项目通过联合验收后,向自然**和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一并提交“交房即办证”申请。 8、土地出让后,****政府按照规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并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9、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到 ****发展中心(人民路318号)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到 ****发展中心(人民路318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交易中心(**市人民中路197号,孟山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角,**市招商大厦2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12月0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1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市人民路318号
联 系 人:交易科
联系电话:0561-****625
开户单位:****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