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采购45%复**50吨(项目编号:****)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和自治区农业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农〔2024〕54号)和《****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和自治区农业救灾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82号)等精神。我公司组织实施**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采购45%复**50吨项目,需要拟采购45%复**料50吨用于农业灾后恢复生产(采购肥料品种、数量、技术参数等详见报价单)。
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救灾物资及时发放到位,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请有意向参加报价的单位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09点30分前向****(地址:**市**区东葛路118号万达金座14楼1409 )递交报价单、有关资质材料、肥料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本次询价采购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0771-****660。
特此公告
附件: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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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
报 价 单
一、项目名称:**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七批)-采购45%复**50吨。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最低报价,不得二次修改,报价单须按各栏目认真填写,不准涂改。
2、投标人****公司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
3、采购项目、参数规格、数量等详见如下供货一览表,总价控制为16.5万元,高于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投标人须投报单价和总报价金额。
4、本次询价采购接受以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报价人须在2024年11月13日09点30分前将报价单密封送至****,逾期取消报价资格,确认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5、交易时间:2024年11月29日前;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罗城县范围内)。
6、需要提交的材料:报价单、营业执照、身份证、肥料生产许可证、执行标准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7、售后服务要求:中标单位负责物资配送、发放、肥料使用技术培训及有关税费等。
三、供货一览表
采购品种 | 技术参数 | 包装规格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元) | 生产厂家 |
45%复**料 | 总养分≥45% (N:P2O5:K2O= 15:15:15) | 25公斤/包 | 吨 | 50 | |||
合计金额(人民币) | 大写: (¥: 元) |
四、询价、报价单位
询价单位(盖章): **** | 报价单位(章): |
联系人:韦美华 | 联系人: |
电 话:0778-****248 | 联系方式: |
单位地址:罗城县东门镇**路168号 | 身份证号码: |
单位地址: |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