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及物体表面清洁消毒、绿化维护服务、中央运送、非医疗设施设备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委托,拟对其所需的环境及物体表面清洁消毒、绿化维护服务、中央运送、非医疗设施设备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环境及物体表面清洁消毒、绿化维护服务、中央运送、非医疗设施设备服务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1200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环境及物体表面清洁消毒、绿化维护服务、中央运送、非医疗设施设备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六、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
七、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九、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市**区恒业锦城三期7楼11号)。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方式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方式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须将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鲜章后进行扫描,将扫描件及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和介绍信》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并提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徐女士158****9201,QQ邮箱:****@qq.com。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30(**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30(**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9:30(**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地点:**市**区恒业锦城3期15楼11号。
十二、本投标邀请在**招投标网http://ww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省**市**区万缘街道国投大厦18楼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839-****437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恒业锦城3期7楼11号
邮 编:628000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58****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