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公告
****废土销售五标段竞价
发布时间:2024-11-09 11:50:54
**区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价基础信息
竞价编号:****
采购单位:**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2024-11-12 14: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4-11-13 09: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4-11-13 09:2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11-13 08:00:00
采购类别:其他
竞价类别:销售
需求量:100000.000TO
基准价格(含税): 24.00元 (竞价起始价格)
涨降幅度(含税): 0.25 元 (每次报价固定降低/增加的额度)
税率: 13%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3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支行/******公司/131********8010011865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废土 | 骨料 | 100000.000 | TO | 电汇预付款 | **金隅 |
收货地址: **省******经济开发区金隅大道188号****公司
┃详情描述
金隅冀****采购办公室 ****公司废土销售五标段竞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为满足招标方需求,招标方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公开竞价,选择报价****公司废土销售处置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起运地:****公司矿山276平台北侧。 2、装卸及运输费用:无装卸费用,运输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方装卸完成需对装卸地现场卫生进行清理打扫,保证现场环境干净整洁。并严格按装卸地安全环保要求执行。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量拉运完毕止。 4、勘察现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6点。联系人:崔青岩180****3217。因产品质量、作业场地及安全环保要求需当面沟通交流。如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方未前来招标方作业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的,招标方拒绝未勘察现场的投标方参加此项业务,报名不予通过。 二、招标范围及项目要求 (一)、招标范围: 序号 标的物 暂估数量 1、 废土 10万吨 (二)项目要求: 1、技术要求:运输车辆排放标准必须符合招标方要求或以招标方环保部门最新政策执行(国六及以上或新能源车辆),根据招标方生产情况,每天按照招标方通知的计划将货物拉运出厂。货物出厂视为所有权及风险等转移完毕,后期发生的一切问题与招标方无关。装卸及运输车辆应得到良好保养,苫盖完好保证货物不散落,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及影响安全,对于因运输及储存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中标承运商依法承担责任。必须使用符合运输货物条件的运输车辆,车辆及司乘人员证照齐全有效。 2、质量要求:招标方不对产品质量做任何承诺,以实地现场勘察产品质量为准。 3、时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必须完成10万吨任务,到期未完成的按违约处置,具体按合同约定考核执行。 4、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出厂过磅对账数量办理结算,投标方参加此次投标,视为同意使用招标方合同模板及相关考核办法。 5、付款方式:电汇一次性预付10万吨废土货款,及20万元(贰拾万元整)安全环保担保金、履约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按签订合同总金额的10%以内收取,其余为安全环保担保金。 6、报价范围:一票含税价,税率13%,基准单价24元/吨,每次报价涨幅0.25元/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照无税价不变折算出相应的含税价开票结算。 7、资质要求:投标方应具备较强的营运实力和能力,是能提供保障供应的合法经营单位,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用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行业资质(道路运输许可证),能提供货物及车辆来源合规合法证明,保证业务全流程依法合规。投标人中标后,没有招标方同意,不得将中标业务私自转包及分包。如中标方私自转包或分包的,给招标方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造成伤害和损失的,中标方负责全部法律责任及损失的赔偿,招标方保留对中标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8、对恶意报价行为(包括但不限制于: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拒不执行或投标方单方原因不能执行、以其它理由中标后要求涨价、恶意竞争或所报价格严重脱离市场、偷盗换货行为等)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及中标并扣除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同时拉入企业黑名单。 9、为有效监督运输业务全流程,投标人同意中标后在招标人指定的数字物流平台注册运营。 10、其他具体要求,投标方中标后,在合同内进行明确。****公司(业务、合同)咨询联系人:张立本,电话:151****8822。 三、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法律法规和冀东水泥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有效,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服务范围。 3、****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产权明确,并在人员、车辆、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完成项目的能力。 5、投标方参加此次投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缴纳后将付款凭证上传至平台缴费处。(****公司有应付款,可写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法定或授权代表签章后上传平台,不必在重新打款,详见“采购文件”附件:投标保证金说明模板)。 6、投标方中标后,需缴纳安全环保担保金、履约保证金合计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如未缴纳视为投标方恶意弃权,按公告第二项第8条处理。 7、保证金收款信息(公对公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或代付款。退还路径为无息原路退还或公对公退还,招标方不接受其他退还方式)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支行 账号:131********8010011865 行号:301****00147 8、开标(开始竞价)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点。 |
┃联系人
孙明康 / 181****6567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11-****3012
监督举报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