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招标-公告 | 所属行业:废金属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 | 发布时间:2024-11-08 |
废钢铁 | 33 | 吨 | ****工业园****基地(**区青岗岭回族****委员会)**云铝海鑫铝业有限公 | 无 | 无 | 无 | ZY****070004 | 提货地址:****工业园****基地(**区青岗岭回族****委员会)******公司内 |
1、该**报价为含税价,含13%的增值税。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时以不含税价格不变作为基准,调整增值税税额。
2、该批废钢铁以实物为准,数量据实结算,欠量不补,若超量,上浮数量不得超过计划数量的5%;不出具质量证明书,建议意****物资处置现场进行现场踏勘,综合考虑后进行报价,客户已报价的物资视为已进行现场踏勘,默认接受该物资的实际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成分、质量、数量、价值及瑕疵等),不再另行对该标的物进行验收、不得以指标、质量等理由毁约或违约,我方提供的实物图片、成分指标等仅供参考,不作为质量依据。
3、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支付,先款后货。
4、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盖有******公司业务专用章的成交确认书与******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对接合同事宜。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买方预付货款,卖方按预付货款所能覆盖货值量交货,履约保证金可从最后一批货款中进行抵扣。
5、买方负责装运并承担相应费用,装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环保问题买方自行负责,买方应按卖方提货要求派车自提,若买方连续3天未按卖方要求及时提货,第4天起,每天需向卖方支付2千元(或从已支付的货款中扣除)作为保管、仓储等费用。若因买方不及时提货影响卖**常生产经营的,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将该客户列入诚信档案,对造成的损失卖方保留依法追究权利。
6、合同执行期限:成交的物资必须在合同生效起50个日历天内全部提完,不按时履行合同的视为违约,全额扣除相应保证金。
7、合同履行中,成交物资不允许挑选装货,需整批装运。除成交物资外,不允许夹带其他任何**。
8、合同履行中,买方必须严格执行卖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否则卖方有权按照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对买方进行考核。
9、买方必须具备能够承担项目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能力,****加工场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具有回收、利用、中间堆放及处理的相关设施,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保证在中间堆放或最终处置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10、买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卖方;如若买方在运输、利用、处置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和****政府部门的处罚,由买方承担所有责任及处罚;同时,还****政府部门对卖方的所有处罚。
11、竞价前需到现场看货,意向客户需在平台竞价开始时间前点击“获取资格”,上传《营业执照》(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资质审核通过后且完成平台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可参与竞价。
12、平台联系人:139****9529(田先生),189****7537(寇先生)。
13、积微循环平台收取成交用户含税成交总金额(成交价*实际量)的1%为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汇入******公司账户,由******公司开具税率6%的服务费发票。
1、该批物资为现货,买方提货过程中,卖方需安排专人全程监装监磅,结算以卖方过磅房过磅数据为准。
2、提货有效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
3、看货(货物相关咨询)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9****7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