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杨坊河治理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6********1736185 | 建设单位法人:祁国福 |
李永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县 |
****市**县黎明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杨坊河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县 |
经度:105.6821,105.8013 纬度: 36.5271,36.64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9 |
****分局函〔202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61.79 |
173 | 运营单位名称:**** |
116********173618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16********1736185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4-07-1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09VwZ0G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政府,****水库上游1.1km处结束(桩号K0+000m~K24+420m),治理总长24.4km。 | 实际建设情况:****政府,****水库上游1.1km处结束(桩号K0+000m~K24+420m),治理总长24.4km。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在杨坊河已有防洪治理工程的基础上,兼顾现状河势,工程主要在沿线布置护岸17段;设置过水断面;**1座液压坝,并在其左岸**一座引水闸,同时于K17+400~K17+646段配套敷设引水渠275m;整个河段沿线新铺设巡护道路6.45km。 | 实际建设情况:在杨坊河已有防洪治理工程的基础上,兼顾现状河势,工程主要在沿线布置护岸17段;设置过水断面;**1座液压坝,并在其左岸**一座引水闸,同时于K17+400~K17+646段配套敷设引水渠275m;整个河段沿线新铺设巡护道路6.45km。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仅施工期间产生,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等。施工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设置围挡,对运输道路及施工现场及时洒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降低施工期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②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施工人员就近雇佣,施工场地内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导流排水和施工废水等。施工初期通过布设排水明沟、集水井,利用水泵将基坑内水引至两侧河道;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③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夜间禁止施工,并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④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多余土方回用于工程占地范围内低洼地段填平,无废弃土方。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进行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政府指定的地点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确保项目施工期间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⑤生态防治措施:本项目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前建设单位需依法申请并办理用地手续,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占地补偿工作;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工程动土范围、严禁越界施工;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分层堆放,并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待施工结束后,进行回填,并通过人工种植措施进行植被恢复;设立有效地废水拦挡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水体,同时禁止施工弃渣进入水体;加强对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进行现场清理,切实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①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采取了施工现场科学管理,设置了稳固整齐的围挡;定期对运输道路及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合理安排了施工运输工作,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等措施,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水污染防治:施工初期布设了排水明沟、集水井,利用水泵将基坑内水引至两侧河道;施工机械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在跨越现状河道附近施工时,设立了有效地废水拦挡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水体,同时禁止施工弃渣弃入水体。 ③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加强各类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转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活动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影响较小。 ④固废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包括废弃的建材、包装袋、拆除的废混凝土等固体废物,先进行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政府指定的地点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⑤生态防治措施:施工前,合理规划了施工工区,缩小施工范围;工程设计中做好了土石方平衡工作,减少临时堆土场的数量和占地面积,减轻对现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的影响;施工结束后拆除了临时施工生产区,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采用绿化方式恢复植被,播撒草,使临时施工占地植被覆盖度至少恢复到原有水平;加强对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管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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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运营期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通过河道治理和砌护,大幅提升河道综合质量,遏制河道扩展、下切趋势,减小因洪水冲刷造成的安全问题和耕地减少问题。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在标准内洪水泄流畅通和两岸保护对象防洪安全,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区域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两岸乡镇的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 已落实。施工结束后拆除了临时施工生产区,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平整,采用绿化方式恢复植被,播撒草,使临时施工占地植被覆盖度至少恢复到原有水平,可以对当地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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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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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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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本项目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前建设单位需依法申请并办理用地手续,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占地补偿工作;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工程动土范围、严禁越界施工;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剥离的表土分层堆放,并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待施工结束后,进行回填,并通过人工种植措施进行植被恢复;设立有效地废水拦挡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水体,同时禁止施工弃渣进入水体;加强对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加强管理;施工结束后,进行现场清理,切实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分段施工,土方及时回填,材料及土方临时堆放进行了遮盖,做到边施工边恢复,并加强了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施工前建设单位已依法申请并办理用地手续,根据工程占地情况,参照相应补偿标准,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配合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占地补偿工作;施工前对表土进行了剥离,剥离厚度30cm,剥离的表土分层堆放,并采取了遮盖、洒水等措施,待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回填,并通过人工种植措施进行原有植被恢复,草种选用当地常见种;施工结束后已进行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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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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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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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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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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