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产业园-G314线公路项目(施工二标段)(八建)
发布日期: 2024-11-09 14:45:48.0
联系人: 孙玉海
联系电话: 186****5234
截止时间: 2024-11-13 18:00:00.0
****集团****地区**市**产业园-G314线公路项目(施工二标段)现因工程需要须租赁打井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于**产业园-G314线公路项目是兵地融合**产业园、**产业园重要的连接线,连接了G314线、**产业园、**产业园,也是**、**产业园之间的垦区联络通道,同时也是**产业园、**产业园唯一垦区与国省道连接的干线公路。拟建公路位于**地区新**境内,是第一师**市垦区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2.工程地点:**县G314线公路项目,主要施工打井等相关工作内容。
3.询价标的详情:
租赁机械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含税) | 合价 (含税) | 备注 |
打井设备 | 216正转打井机 | m | 1161 | 290 | 336690 | |
合计 | 336690 |
备注: 1、报价含:设备操作手和维修人员的工资及住宿费、机械设备租赁期间维修及保养的材料费和配件费、副油、合规合法的税率为 3 %的增值率专用发票税费等相关费用。
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每月根据项目技术人员签字确认的车票数量及实际测量的设计断面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工程量核对无误后,交由项目经理核准签字后开结算单,每月根据实际核定工程量按100%对乙方进行结算,按月办理双方结算手续,结算时间为每月15日至20日。
3、待其中一条道路路肩摊铺完成且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支付本条路结算金额的80%,具体按业主拨款情况支付,机械费必须优先用以支付机手工资,待现场全部完工且机手工资全部付清后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5%,剩余5%余款作为质保金,待本工程结束后经监理、业主质量验收合格且扣除相应费用后予以全部付清。
4、财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机械租赁费发票),且保证发票真实有效。
5、若乙方中途毁约退场,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全部工作内容,本合同结算中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70 %进行退场结算。
6、其他要求:所有机械设备以送至现场实际数量为准。设备到场后经需求组织机械设备负责人验收设备性能,验收合格且签字确认后,计算设备进场天数。
7、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集团相关项目。
8.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需求组织:******集团有限公司
****产业园-G314线公路项目(施工二标段)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