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鼎顺建材经营部建材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3123MACJ480U53 | 建设单位法人:刀小英 |
武必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委员会****小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建材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4-C2924-泡沫塑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县 **镇芒璋****公司旁 |
经度:97.99053 纬度: 24.691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8 |
德环盈审〔20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6 |
41.4 | 运营单位名称:**** |
****3123MACJ480U5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3123MACJ480U5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2261590 | 竣工时间:2024-09-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34eJMB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泡沫颗粒30吨,年产EPS线条5万米,年产浮雕5万平方米,年产泡沫板15万平方米,年产泡沫箱2万个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泡沫颗粒30吨,年产EPS线条5万米,年产浮雕5万平方米 |
泡沫板、泡沫箱生产线尚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采用可发性聚苯乙烯(EPS)为原料,经蒸汽加热发泡成型(不需添加发泡剂)工艺,生产过程主要是将可发性聚苯乙烯(EPS)颗粒通过预发泡机进行物理发泡,经过熟化后,制成泡沫颗粒;EPS线条、浮雕以泡沫板(EPS板)为原料进行加工制得。本项目直接外购成品干混砂浆(袋装),无需自制,搅拌过程中加入自来水,搅拌后得到砂浆备用。将项目发泡、成型制成的泡沫板(又称EPS板)切割机切割为一定的形状,人工挂网后进行抹浆,晾干即得产品EPS线条。浮雕是在切割后再用雕刻机雕刻出图案,人工挂网后进行抹浆,晾干即得产品浮雕。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可发性聚苯乙烯(EPS)为原料,经蒸汽加热发泡成型(不需添加发泡剂)工艺,生产过程主要是将可发性聚苯乙烯(EPS)颗粒通过预发泡机进行物理发泡,经过熟化后,制成泡沫颗粒;EPS线条、浮雕以泡沫板(EPS板)为原料进行加工制得。本项目直接外购成品干混砂浆(袋装),无需自制,搅拌过程中加入自来水,搅拌后得到砂浆备用。将项目发泡、成型制成的泡沫板(又称EPS板)切割机切割为一定的形状,人工挂网后进行抹浆,晾干即得产品EPS线条。浮雕是在切割后再用雕刻机雕刻出图案,人工挂网后进行抹浆,晾干即得产品浮雕。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锅炉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对锅炉烟气进行净化处理,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8个集气罩+“吸附浓缩+热力催化燃烧”+15m排气筒,集气罩收集效率90%,净化效率99%;雨污分流,沉淀池、化粪池等;隔声、减震;垃圾收集桶、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 | 实际建设情况:锅炉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对锅炉烟气进行净化处理,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2个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雨污分流,沉淀池、化粪池等;隔声、减震;垃圾收集桶、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 |
吸附浓缩+热力催化燃烧装置改为活性炭吸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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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 | 0 | 0 | 0 | -1 | -1 | / |
0 | 0.096 | 0 | 0 | 0 | 0.096 | 0.096 | / |
0 | 0.442 | 0 | 0 | 0 | 0.442 | 0.44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运营期必须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收 集后汇入周边沟渠;生产废水不外排,其中泡沫箱脱模工序产生 冷却废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塔冷却后回用,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 排污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设备清洗废水进入沉淀池自然 沉降后回用于砂浆搅拌用水使用;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 后随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采用吸粪车运至**县污水处理 厂集中处置,严禁外排。 | 无 | 项目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沟收集后排入附近排水沟;在EPS线条、浮雕生产设备旁设置一个1m3的沉淀池对清洗废水进行收集,经自然沉降后,废水与沉渣一起回用于砂浆搅拌用水使用。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在锅炉房外设置1个1.0m3絮凝沉淀池,用于处理纯水纸杯废水及锅炉排污水。絮凝沉淀池处理后即可直接作为生产冷却循环水补充使用;通过蒸汽回收机回收的蒸汽属于多余蒸汽,未与物料进行接触,因此冷凝水中不含有机污染物,直接回用于锅炉损耗补充水。因此项目区无生产废水产生,无工艺废水排放。 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场地已有的化粪池(容积10m3)处理后,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采用吸粪车****处理厂集中处置。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 结构,发泡、熟化设备均为密闭式,5台EPS 成型机上方分别设 置1个集气罩,板材机、切割机、雕刻机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 用于收集成型、切割及雕刻过程产生的废气,废气收集后统一经“吸附浓缩+热力催化燃烧”处理后由1根15米排气筒外排 | 甲苯、乙苯、苯乙烯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本项目在预发泡、熟化、成型、切割及雕刻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气体。发泡(包含熟化)设备为密闭式,分别在各出气口接密闭管道引至吸附装置;切割机、雕刻机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通过“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 监测点位:挥发性有机物15m排放口,监测指标:甲苯、乙苯、苯乙烯、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连续采样2天,每天3个样 | |
2 | 锅炉烟气经引风机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 理后通过1根25米排气筒外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 锅炉烟气经引风机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 理后通过1根25米排气筒外排 | 监测点位:锅炉烟气25m排放口,监测指标:烟尘、SO2、NOX、烟气黑度;监测频次:连续采样2天,每天3个样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并将设备置于封闭隔声车间内;采用车间隔声、设备基础减震、风机设置消声器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进出车辆管理 | 项目运营期东、西、北侧厂界噪声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 标准,南侧厂界噪声执行1类标准。 | (1)通过设备选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电机、振动小的设备。 (2)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集中安装在远离厂界生产车间一侧。 (3)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从源头降低噪声。 (4)蒸汽锅炉设置专门的锅炉房,对锅炉房进行隔声降噪,其配套的风机设置隔声罩壳、进风口设置消声器、管**壳阻尼。 (5)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封闭隔声车间,在设备基础加装减震装置,降低设备振动引起的噪声。 (6)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扰民。 (7)对进行车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车辆噪声。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监测频次:连续2天,昼夜各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危废暂存间地面及四周墙裙脚采用“混凝土+2mm厚HDPE+环氧树脂”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并按照要求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一般防渗区:沉淀池、循环水池、化粪池、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简单防渗区:其余生产区、道路及办公区域进行一般硬化处理。 | 已经按照要求分区进行防渗处理,重点对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了防渗、防雨、防漏,可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要求规范建设固体废物暂存间,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存;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锅炉炉渣等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处置;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根据《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配套建设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密封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1)一般固废 ①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②企业将不合格品、废边角料,除尘器回收的粉尘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不得露天存放,并且合理地安排清运周期,减少在厂区的存放时间,可避免二次污染。 ③锅炉炉渣、烟气回收烟尘集中装袋堆放在锅炉房内一角,定期清掏后外售给建材生产企业进行使用。 ④生活垃圾设置2个环保型垃圾桶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回收部分生活垃圾,如包装废料、白色垃圾等,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置。 ⑤食堂产生的废油脂、泔水设置塑料桶收集,****政府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采用吸粪车****处理厂集中处置。 ⑥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排污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后沉渣定期清掏后外售给建材生产企业进行使用。 ⑦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提供厂家更换带走。 ⑧清洗废水沉淀渣,回用于砂浆搅拌使用。 ⑨不得露天堆存原料及产品,加强运输管理 (2)危险废物 在项目区内设置1间面积约为10m2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和四周墙裙脚采用“混凝土+2mm厚HDPE+环氧树脂”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并按照要求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同时内设2个专用危废收集容器,将项目区内所有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已经与德宏州国宏再生******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合同,见附件4)。 (3)现厂区对于各类一般固废的处理措施,可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及转运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暂存间,设有遮挡,地面水泥硬化,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临时贮存产生的危废。并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建立了台账。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我局进行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已经按照环评要求设置了各种风险事故发生的应急物资和设施,运行至今,未有风险事故发生,目前已经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533123-2024-049-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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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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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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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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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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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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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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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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