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电源大修项目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地面电源大修项目招标采购,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依据《****集团****车辆段地面电源大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京铁计修〔2024〕89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地面电源大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包:地面电源大修,包件项数为:1个;
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地点:****。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1.1 A01包:地面电源大修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①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产品性能安全可靠。
③投标人须提供铁路客车DC600V****集团****公司、****铁路局向车辆部门公布的适用于车辆系统的上述设备技术审查或认证文件。
④投标方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1个DC600V地面电源在国内铁路行业大修或新造业绩(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并须提供相应业绩的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使用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须必须有证明人、联系电话、盖章)。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投标物****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物资因国家、行业、****集团****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平台注册及审核问题咨询010-95306-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0日9:00至2024年11月15日16:00(**时间)在国铁采购平台上购买,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招标(试)-购买招标文件-上传缴费凭证(具体缴费流程咨询135****0690)-待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日 13:30,地点为**天佑大厦7层会议室(地址:**市**区北蜂窝路甲15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岳家楼1号院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家铭
电 话:021-****1359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100073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10-****9287、135****0690
传 真:010-****9287
网 址:https://www.bidding-crmsc.****.cn/
9.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限制参****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
9.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qq.com。
9.3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投标人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8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9.4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开标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202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