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绥****乡等2个乡镇**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1标段、2标段、9标段)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市绥****乡等2个乡镇**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1标段、2标段、9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11月29日发了补充澄清公告:
补充:因原项目图纸太大无法打开,现图纸有变动,重新上传图纸。(详见附件)
问题:详细评审一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中投标人信用等级:鉴于**省取消信用等级,此项投标人信用等级评分均计满分。为何在**市绥****乡等2个乡镇**村等1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四年)建设项目中还需要信誉分
答复:根****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和11月14日省社会****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暂停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21〕26号)和《**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湘水发〔2019〕15号)。本评审项,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信用评价均计满分40分。
因发布补充澄清公告(一)时,由于操作不当没有成功生成SYZF电子格式的答疑澄清文件,现补发SYZF电子格式的答疑澄清文件。此次发布的公告没有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开标时间不变。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次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并做相应调整。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地 址:绥**绿洲大道29号
联 系 人:唐春福
电 话:137****1621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绥****居委会绿洲大道杉木坳碧桂园一期8#栋二单元304室
项目负责人:谢嵘(项目负责人)唐昆、陈龙(项目组成员)
联 系 人:龙琪
电 话:159****9085 187****0707
电子邮件:****@qq.com
本次招标行政****农业农村局,电话:073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