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5年王店镇南梅村景区村庄和安置小区零星工程框架协议单位征集项目中标公示表
本项目已于2024年11月04日在 ****中心四楼开标室开标。****委员会评定,推荐 **** 等单位为中标候选人(见下表),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申请核查。
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名称 | 2024年-2025年王店镇南梅村景区村庄和安置小区零星工程框架协议单位征集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代理 | **** | ||||
招标范围 | 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零星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工作内容为准。 | ||||
中标候选人 | **** | ****公司 | ****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投标折扣率(%) | 89.92 | 89.81 | 89.63 | ||
企业资质 | 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贰级 | 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建筑工程施 工总承包贰级 | ||
项目经理/负责人 | 张国强 | 张虎 | 许** | ||
项目经理(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三家单位累计结算金额达到上限190万元(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不含)),则合同自行终止,以先到为准。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
******公司 | 仅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未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制作,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作废标处理。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14时00分 | 备案部门 (盖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2024年11月11日 | ||||
备注 | 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参照《**市公共**交易领域投诉处理办法》(嘉监〔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 ||||
核查受理 | **市****服务中心,电话:0573-****2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