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八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规定,**市**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丽景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开展初步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丽景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址:丽景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地块位于**市****原种场丽景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845271°,北纬28.206483°,地块占地面积60091.84m2,合约90.14亩。
3.基本情况:通过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的工作分析,该地块内为水田、旱地、沟渠、果园、农村道路、林地,部分区域曾为生猪养殖(猪舍),周边敏感目标为周边居民区、学校、地表水体及食用农产品产地等,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二、调查方案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工业企业场地环境 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第72号)、《**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 (暂行)》(赣环土壤〔2022〕1 号)等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采用系统布点与专业布点结合的方法,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18个土壤监测点(含12个对照点);布设4个监测点(含1个对照点)。土壤样品监测因子为《建设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DB36/1282-2020)表 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45 项、土壤 pH 和特征因子锌、氨氮等共计 48 项;地下水样品监测因子为GB14848 基本项 37 项(除放射性指标)和特征因子镍等。
三、调查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 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及**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等相关技术文件规定,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采样、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实验室检测 分析结果,丽景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 GB36600-2018 中第一类用地环境要求,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第六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公司对丽景路以北、迎宾大道以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信息公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0日-2024年11月19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市**区****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市**区****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鹰南大道1号
联系电话:徐小勇 181****3707
**市**区****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