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0123-05****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中心相关规定,并已****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市**区建设路75号和**道2号两处房产 | ||
房产 | ||
****区建设路75号和**道2号 | ||
6,667.06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办公楼、商业、其他 | 特色 | |
占用 | 权证名称 房地产权证、**市公有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 | |
房地证津字第101****03670号、合同编号:010********000184 | 免租期限6月 |
中****公司 | ||
2024-10-29 | 评估价值3167.205万元 | |
**** | 备案/核准日期2024-11-07 |
亿霸****公司 | ||
**市**区小白楼街建设路75号 | ||
911********8908015 | ||
国资/本市国资 |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公司(法人独资) | 联系人 曹原 | |
135****1580 | 通讯地址 **市**区**路鑫银大厦27层 | |
****@163.com |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其他 | |
是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0000MA06DU304A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2024年第四十九次总办会会议纪要 | 批准文号 津智总纪〔2024〕49号 |
3,489.284万元 | 租赁期限 114月 | |
367.293万元 | 租赁到期日 ||
出租价格为日租金1.4元/平方米,年租金340.69万元,租赁期为10年,其中免租期6个月(前三年各2个月),租金每3年调整一次,涨幅比例为6%或前三年度**市消费者价格指数CPI总和(二者取高)。 | ||
每季度支付,押金为1个月租金。 |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网络竞价 - 权重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否 | |
是 | ||
100万元 | 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权重报价)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出租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约定价款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 ||
否 |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 |
否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标的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已完成对该出租标的的实地踏勘,且认可该标的资产现状,同意以该标的资产现状承租。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承租方须现场看样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承租后因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后果。参与竞价的意向承租方均视同已完成实地查看,确认并认可标的使用现状及本项目所公示全部内容,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没有预约者,出租方不予接待。意向承租方在信息披露期间须按资格条件里的内容向出租方提供相应资料,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对符合条件并且签署《承诺函》的意向承租方出具《资格审核及现场看房确认函》。(看房联系人:曹原 电话:135****1580 ) 3.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将100万元交易保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银行账户。并在信息披露期内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向**产权提交已公示的《承诺函》、出租方盖章确认的《资格审核及现场看房确认函》及其他相关材料,按照规定办理承租登记并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为合格意向承租方。 4.如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意向承租方即为最终承租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权重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权重报价方式,除被确定的最终承租方外,其它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无息返还。 5.意向承租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按约定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服务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最终承租方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次日起5个自然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产权收到最终承租方支付的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凭据且交易双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到账后,**产权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 7.水电费、燃气费、暖气费、物业费用按照租赁标的物所在区域内统一标准收取,****政府政策调整,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租户承租期间不得私自转租,不得经营可能干扰周边商户正常办公、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业(如环境污染、噪音扰民等),禁止从事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10.租赁期间,意向承租方改造方案需经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且一年内投资额度不低于500万元,投资改造完成后意向承租方提供相关投资证明文件。承租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结构,使用房屋应符合本市规划、市容、消防、房屋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提供3年以内没有任何失信惩戒记录。 2.意向承租方被诉文书不能超过10个。 3.意向承租方2023****银行流水不低于1000万元。 4.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 ||||||
1.项目有关消防手续需由承租方自行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如因消防手续未通过审核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承租后负责出租项目的安全责任,与《房屋租赁合同》同步签署《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房屋安全鉴定由意向承租方实施,满足相关要求后方可实施改造。 3.本项目现有到期未搬离租户,****信访办占用1层底商和二层办公,占用建筑面积933平方米,后续腾迁工作待该项目完成招租程序后由出租方负责协调解决。 4.建设路75号房产楼顶电信信号基站占用场地涉及的出租、处置等收益归出租方所有。 5.意向承租方承租后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不得涉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等物质,经营全过程不得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接受洗浴、KTV、游戏厅、台球厅等行业承租,同时意向承租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不能有上述行业;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违规活动。 6.房产及设备、设施等均采取现状交付方式。承租方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提出赔偿或补偿,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产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出租房产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7.**道2号为公产房,合同到期日为2025年12月31日,出租方负责到期续租事宜。 |
****中心有限公司 |
110********443 |
****营业部 |
316****00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