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零星手工报销经办事项委托****机构承办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南外环**侧
成交金额:20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零星手工报销经办事项委托****机构承办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零星手工报销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三年(1+1+1)(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合同年度服务期末,采购人对成交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尹成胜、周敏、陈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11月08日-2024年11月1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纬一路104号,联系电话: 150****9509。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刘主任 0557-****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公司
地 址:**县纬一路104号
联系方式:杨工 150****9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150****9509
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