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新塘镇西洲村**村改造项目-水**置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区新塘镇西洲村**村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区新塘镇西洲村**村改造项目-水**置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市**区新塘镇西洲村**村改造项目-水**置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市**区 | ||
资金来源 | **村改造专项借款、专项贷款;专项债券;专项补助;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村改造专项借款、专项贷款;专项债券;专项补助;企业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市**区新塘镇西洲村**村改造项目范围内,为拆除**项目,涉及总用地面积2.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2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面约8.19万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1.73万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1.33万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约480个,非机动停车位820个等。本项目最大高度约90-100米,最大层数为22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8500平方米,最大单跨为15米。(具体以项目规划报建的规模为准) | ||
招标内容 | **市**区新塘镇西洲村**村改造项目-水**置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新塘镇西洲村**村改造项目已由《**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实施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村改造专项借款、专项贷款;专项债券;专项补助;企业自筹资金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置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市**区。 2.2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市**区新塘镇西洲村**村改造项目范围内,为拆除**项目,涉及总用地面积2.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2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面约8.19万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1.73万平方米,含地下室面积1.33万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约480个,非机动停车位820个等。本项目最大高度约90-100米,最大层数为22层,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8500平方米,最大单跨为15米。(具体以项目规划报建的规模为准) 2.3 计划工期: (1)勘察工期:以满足设计进度要求为准。 (2)设计工期:在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建筑方案报建图,建筑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建筑、结构、水电风、人防初步设计图,初步设计图完成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通过后60日历天内完成建筑、结构、水电风、人防施工图。建筑、结构、水电风、人防施工图通过施工图审查后60日历天内,完成装修、园林、幕墙、泛光、标识、永久用水、永久用电、燃气等专业施工图。(具体详见合同)。 (3)施工工期:9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为准。 注:总工期包含勘察阶段(包含初步勘察阶段、详细勘察阶段、施工勘察阶段(超前钻))及设计各阶段(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范围: 2.4.1项目编号: / 2.4.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4.3招标内容:**市**区新塘镇西洲村**村改造项目-水**置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3.1勘察部分:(1)本勘察范围内的详细勘察工作;(2)编制详勘工作计划,规划方案确定后立即开展详勘工作,确保施工图设计时间;(3)勘探工作进度及质量控制;(4)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的现场实施、成果编制与提交、后期配合等工作。(具体详见勘察任务书) 2.4.3.2设计部分:负责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筑设计及部分红线外设计总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总图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含钢结构)、强弱电设计、智能化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消防设计、燃气设计、防雷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土方平衡设计、基坑支护设计、精装修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含围墙设计)、幕墙及门窗设计、标识系统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小市政设计(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接驳)、落实绿色建筑标准(具体绿建星级按照国家标准及合同约定执行)及海绵城市设计、竣工图签审。含永久用水(包括给水和雨污水接驳等)、永久用电(从供电部门批复的开关房接取电源开始,至本项目专/公变房低压柜出线开关间所有的电力设施装置及土建,且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电源等设计工作)和燃气工程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3.3施工部分: 1、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清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测绘测量、报批报建、施工(含修复、修缮)验收等。负责因提供施工条件引起的周边道路改造、交通疏解(含方案)、构筑物拆除、树木迁改等,解决因施工造成的周边村民用水、用电工作。负责涉铁(含地铁)、涉路、涉水、涉高压线及各类管线等设计、施工、监测方案安全性分析评估、交通影响评价等,设置安全保护设施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与权属单位及管理单位签订用地、安全等一系列协议。 2、负责本招标范围内所有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特殊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及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人防工程、电气工程、充电桩工程、智能化工程(含通讯网络、光纤入户、有线电视、门禁对讲系统、车库出入口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等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室外工程(包括绿化、树木迁移保护、室外管网、室外园建、室外照明、临时道路、海绵城市等)、标识标牌(含地下室标线、交通标识及门牌标识的制作安装)、配套(市政)工程、灯光夜景工程(如有)、白蚁防治及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或吊装构件的预埋件和连接件等附属配套工程)等。 3、负责设计变更、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签证预算编制、竣工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 4、负责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如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占道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交通疏解手续(含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临水临电、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卫生验收、防雷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水验收及通水、永久用电验收及通电、永久路口开设验收、燃气验收及通气、办理及制作**门牌和制作安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牌、竣工联合验收备案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承包人积极利用自身技术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开工前施工场地的地形复测工作。 5、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检测、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工作;为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单位提供至现场工作点的场地、道路、吊装设备、水、电等条件。 6、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施工过程中不同施工阶段,做到工完场清,达到发包人、监理人的文明施工要求,交付时达到精保洁标准(精保洁以发包人要求次数为准);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7、按照发包人要求在指定的区域设置专门的工法及材料展示区,展示内容是发包人指定的重要施工节点如主体结构工程、砌筑抹灰工程、防水工程等关键工程的施工做法及生产工艺标准,同时附施工现场图片、文字描述等,使技术人员对现场施工技术交底及培训更简明扼要,为施工现场做法规范、质量验收等作为参考依据。 8、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成品保护和照管工作(含机电设备(包括智能化设备)检测、登记、运行、维护、耗材、水电气等费用)。 9、协助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负责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档案整理归档工作、负责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的办理。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竣工图编制。 10、样板区建设、开放及维护。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同意的样板区实施方案及开放方案进行实施。负责样板区的建设、开放活动的组织,至验收移交前的维护、保洁、接待、临时水电、绿化、安保、消防等所有管理工作。样板区开放时间由发包人确定,如样板区开放范围与周边施工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或管理盲区,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或监理要求完善其安全措施及相关管理措施。 11、其他:负责配合招标人办理从勘察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所有报批报建工作。 2.4.3.4 BIM工作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在设计和施工等全过程中运用BIM技术,达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各参与方在同一多维建筑信息模型基础上的协同工作、数据共享、信息化管理以及数据更改可追溯的,同时能做到设计、生产、施工、设备供应、专业分包、项目管理等单位的无缝对接,实现项目全寿命周期内成本节约化,以及招标人其他BIM工作要求。 2.4.3.5 质量标准: (1)勘察标准和要求(勘察文件编制及勘察目标): 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相关标准、规范及本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设计标准和要求(设计文件编制及限额设计目标):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等级;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政府专项验收全部通过,单位工程一次竣工验收合格,质量等级评定合格。 (3)安全文明目标: 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4)本项目绿色建筑目标为绿色建筑二星标准。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4.3.6上述勘察、设计、施工工作中标人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工作任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并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需报招标人备案,但不得再次分包。 本次招标内容具体要求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及招标合同。 2.5 前期服务机构说明 本项目前期服务机构:无。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6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47486.28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66.86万元(其中:岩土工程勘察-详细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勘察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150元/m,抽水试验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3500元/个,波速测试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3500元/个,土壤氡浓度测试综合包干单价投标报价应不高于180元/点),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51.26万元(含基本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及竣工图编制费等),BIM技术应用费(含设计阶段BIM及施工阶段BIM)为:310.68万元;**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5857.48万元。] 注:①投标时投标人除填报投标价外,设计费、**工程费部分需填报投标下浮率,勘察费按报价表单独报价(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或勘察费投标报价或设计费投标报价或BIM技术应用费或**工程费投标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标。 ②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③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④****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合同按中标金额签订暂定总价合同,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由政府财政部门审定后,如果审定后的概算金额低于中标金额,则按审定后的概算金额调整合同总价,并签订补充合同;否则,按中标金额作为合同总价。承包人需无条件同意并配合,有关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工程概算等)的变更不造成改造主体的任何违约。本工程按项目的最终限价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限额投资。本工程按“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执行,最终结算以财局审定为准,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1.1、3.1.2、3.1.3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1.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事务所资质。 **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设计。******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2条要求)的企业进行**设计。 3.1.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设置。 **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2)施工资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其承担的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并且不得兼任。 3.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为准。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3.3.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1)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①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 ③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最少1项业绩,业绩规模、时间、金额大小不限,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或合同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的,可另行提供明确任职信息的合同或投标人自行出具职务任命书、承诺书等材料)。 注:①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业绩。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单位注册;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专业人士。 注:①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②根据《****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专业人士担任本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应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专业人士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 3.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事业单位登****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普通合****事务所的,****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的,需持有在**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4.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4.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4.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是投标人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档案信息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工作协议中的分工对应在信用管理平台信息)。 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建设局网站相应信息录入指引(网址:http://zfcj.****.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时间,下同),****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1****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2.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等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自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本项目截止时同时开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公司****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公司****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的规定时间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公司****交易中心)(**市**区天润路333号)第 开标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或u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5.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5.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和**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公共**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发布的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 7.其他说明 7.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7.2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7.3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图纸(如有)、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7.4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投标人应及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8988 地址:**市**区环市东路338号银政大厦5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邝工 联系电话:020-****8020/159****7596 地址:**市**区**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招标监督机构:**市**区****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1156 联系地址:**市**区**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9.关于异议: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尚未登记注册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依法作出答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9.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020-****8988 地址:**市**区环市东路338号银政大厦5楼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特别提示 10.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一) **市****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四)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八)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一)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三)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建设部****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建设局关于印发**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委员会关于转发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承诺,积极响应**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设计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须书写所有联合体各方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牵头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由牵头方盖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在本投标人声明上签字。 投标人声明(二) 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 **市****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 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投标人声明(三) 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声明 **市****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 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 (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公司员工; (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 (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 (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 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 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6、不发生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人声明(四) **市****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含联合体成员)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本公司近两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设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率,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2、联合体投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或删除成员名单。 | ||
工期(交货期) | 90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628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cn/html/index.html)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1-10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02 08: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2-02 08: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中心网站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2-02 08:30:00 开标地点:****公司****交易中心)第10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区环市东路338号银政大厦5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8988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市**区**大道南685号801(自编808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邝智恒 | 联系电话 | 159****7596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区****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1156 |
发布责任人 | 邝智恒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