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
查,****年产6100吨粗酚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4日
联系电话:0317-****028
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附件:****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11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1月8日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11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6100吨粗酚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改扩建项目 | **** | ****开发区吕桥工业园 | ******公司 | 位于**渤****工业园区,不新增占地,总投资1756万元,环保投资20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5%。本项目**1套二氧化碳与硫酸复合法分解净酚盐系统,新增分解塔、风机、泵、冷却器及储罐等设备22台,项目建成后,所涉及的产品粗酚年产6100吨。 |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管式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烟气除灰+余热锅炉+SDS干法脱硫+除尘+SCR反应器+节能器+引风机”处理后,分别由15m排气筒排放,烟气中颗粒物浓度、SO2浓度、NOx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工艺加热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罐区大小呼吸废气(原料罐、成品罐)、装卸车废气、中间槽、工艺废气经洗油吸收塔处理后尾气排入厂区RTO蓄热氧化+碱洗脱硫除尘+50m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1石油化学工业中其他有机废气排放口标准;颗粒物、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酚类、苯并[a]芘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工艺加热炉及表6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沥青烟、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7)中表2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学企业边界浓度限值要求;沥青烟、酚类、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苯并[a]芘无组织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2、废水 (1)地表水 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水质可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用水标准,部分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园区污水处理厂。 (2)地下水 本项目在做好源头控制措施、完善分区防渗措施、地下水污染监控措施和地下水污染应急处置的前提下,避免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地下水水质产生污染影响。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机械设备、泵类及风机等,经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震、风机消声、加装隔声罩等治理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洗油吸收塔定期更换的废洗油、硫酸钠盐、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废洗油送洗油精馏装置作为原料;硫酸钠盐作为副产品外售;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合理处置。 5、严格落实报告书规定的各项防渗措施,防治渗漏造成水体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