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00万台套汽车关键电子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100万台套汽车关键电子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二、建设地点:阳市科技城新区九洲大道259号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兴****公司
五、项目概况:********科技城新区九洲大道259号,从事数据通信终端和数字音视频终端研发、生产,于2004年起陆续实施了数字电视前端设备产业化项目等项目,企业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5********8230803001Y),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企业拟利用现有厂区内113厂房1F、114厂房2F实施年产100万台套汽车关键电子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项目代码:****),利用面积2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114厂房内设置万级洁净车间(布设HUD组装线及智能光显组装线)、10万级洁净车间(布设SMT生产线)、恒温恒湿洁净车间(布设车机生产线、测试线、DIP线、老化线、SMT线、单板生产线等)、辅助工程(镭雕房、清洗间等),113厂房内设置原料库房、化学品库房、线边仓、辅料库、备料区、成品堆放区,依托固废及危废间等已建环保工程,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等。建成后,达到年产100万台套汽车关键电子控制系统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29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须按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地面清洁水、喷淋塔废水等依托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车间整体密闭。分板机设置于箱体内并进行整体抽风;波峰焊、回流焊设备均密闭,焊接废气与擦拭废气由设备直连吸风管收集;手工焊工位、点胶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超声波清洗区整体密闭并设置集气系统;上述工序产生的废气,分板粉尘经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与焊接废气、清洗废气、擦拭废气、点胶废气等进入“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8)排放,排放的有机废气须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企业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114#车间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本单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焊机、分板机、喷淋塔、制氮机、清洗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材料、废滤袋等一般固废外售;废分子筛由厂家更换;喷淋塔沉渣等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不合格产品(含废电路板)、废清洗液、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擦拭纸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依托的危废间、化学品库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无水乙醇、助焊剂、清洗剂、导热硅胶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化学品库须设置围堰;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八)其他事项按报告表的要求执行。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科技城新区经济运行局具文(川投资备[****]JXQB-0052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保护局文件(川环建函〔2008〕940号)、****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19〕89号、川环建函〔2022〕46号),以及《****园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业园调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等内容,项目符合报告书内容要求;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土地使用规划图》及所在地块《不动产权证》(川2023**市不动产权第****422号)等文件,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市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各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325****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006
邮箱:****@163.com
通信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