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2021-2022年度垦造水田系统报备项目
公告信息
**市2021-2022年度垦造水田系统报备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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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系统报备工作 1、填报立项阶段、规划设计与预算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包括验收意见函和验收确认阶段)信息; 2、处理地块坐标、新增耕地坐标上传系统; 3、收集规划设计报告、工程复核报告、项目竣工图、土壤检测报告、后期管护协议等资料,并核查资料符合性情况; 4、收集整理工程建后航拍影像及种植后实地照片资料,并将建设前、后实地照片、实地种植航拍图佐证影像资料上传系统; 5、套合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分析建前、建后地类、线状地物、计算田坎面积填报表格并上传系统; 6、根据加权计算法则,计算项目提质改造前、后耕地质量等别填报表格并上传系统; 7、根据制图规范对于施工方提供的竣工图进行核对,对于不符合制图及报备规范的竣工图协助沟通或修改。 8、根据政策要求和上级(市、省、部)审核意见,处理新增耕地认定范围数据、表格、图件、资料等,直至通过部级审核形成指标。 (二)新增耕地与日常变更调查衔接工作 1、数据处理。根据调查口径要求对垦造水田项目进行数据处理,确保新增耕地部分全部纳入常态化监测范围,常态化监测坐标数据不能出现拓扑错误,若分批次提供,批次之间不能存在重叠。 2、上传补充耕地常态化监测图斑。将处理后的补充耕地常态化监测图斑上传至“省土地整治监管系统”,通过坐标重叠、逻辑性检查及县级审核后,自动推送至“省综合感知服务系统”。 3、开展外业调查举证。通过“省综合感知服务系统”对上报的常态化监测斑完成外业调查举证工作。 4、完成常态化监测(日常变更调查)。逐级向省级来函申请纳入国家日常变更调查,待部审核通过后,将图斑信息通过“省综合感知服务系统”回流到“省土地整治监管系统”,完成补充耕地项目的常态化监测(日常变更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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