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1、说明
****受****委托完成了对“****塑料卷材、塑料托盘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全本,****和****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和****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和****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塑料卷材、塑料托盘加工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塑料卷材、塑料托盘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塑料卷材、塑料托盘加工项目
(2)项目地点:**市锦溪镇百胜路288号
(3)项目内容:拟投资40万元整体搬迁至**金****公司位于**市锦溪镇百胜路288号已建3号房,租赁面积为1200平方米,搬迁后生产工艺和规模不变,仍产塑料托盘400万件。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许培花
联系方式:137****9383
联系地址:**市锦溪镇百胜路288号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单位地址:****开发区郭巷街道东环南路999号1幢117室
联系人:明工
联系方式:0512-****1276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