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2024年**市环保行业****监测站点电子围栏建设与监管服务项目Ⅱ-采购包2(第3次)进行国内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由两次公开比选失败转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和谈判,根据谈判结果,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如下:
谈判小组成员3名,谈判小组于2024年11月8日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和谈判工作。
(1)单位名称:****
(2)最终报价:不含税总价609898元人民币
(3)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交货期:前端设备交货期满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工期:工期满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实施内容。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刘亚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编号:鄂**B(2019)****667。
(6)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鄂)JZ安许证字[2019]02801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编号:D****83270。
本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共3天。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人(采购代理):李赟曌 联系电话:133****0162
联系人(业主代表):李经理 联系电话:027-****7055
接收邮箱:****@c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公司名称:****
地址:**省**市**区精武路197号**国际金融汇T2写字楼1507室
电话:133****0162
联系人:李赟曌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