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240分 服务名称:****敬老院电梯维护保养项目; 服务范围:1.供应商每15日1次按国家最新《电梯维护保养规则》,派遣具备资质的持证人员对上述电梯进行例行保养工作。即根据保养周期清洁曳引机、控制柜、限速器、轿顶、轨道、钢绳、底坑,润滑轨道、钢绳与轴承,检查电梯各机械装置、电气设备工作状态,调整电梯各部分达到最佳工作状态。 2.供应商对项目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如有人员调整,供应商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具体负责每年办理电梯年检手续,协助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电梯使用合格证,年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因采购人原因需要复检,复检费由采购人承担。 4.供应商免费提供全部电梯零配件,包括电梯曳引系统、门系统、安全系统、控制系统各零部件、电子板等。 5.若发现电梯损坏严重,可能危急乘客安全或可能对电梯造成更大的损坏时,供应商有权立即中止该电梯运行,但必须及时向采购人通报故障原因、可能造成的危险及维修方案、维修时间。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人规定时限内恢复该电梯的正常运行。 6.供应商只负责约定工作,不负责上述电梯的各项装饰及翻新、改造、大修及满足国家相关新标准要求增加的项目,采购人若要求供应商进行该类工作,供应商将另行收费。 7.供应商每次例行保养或紧急维修后,需填写《电梯保养记录》,交与采购人签字确认,以供采购人监督。 8.每月按计划周期进行例行的例保(半月)、季度保养、年度保养。每次保养尽量不影响采购人的服务,并事先有计划通知;供应商全权负责实施保养期间的安全责任,保养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打围等),因措施不当或无安全措施导致的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因供应商原因发生自身及第三人的安全事故,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责任划分如有争议,以国家职能部门鉴定为准。 10.对采购人提出的电梯异常现象及时解决。2小时内不能解决的异常情况需口头告知采购人负责人,1天内不能解决的异常情况需书面告知采购人,并提出方案措施,落实完成时间,原则上重大技术问题完成时间不得超过3天。 11.如供应商维护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或发生安全事故,并由此造成采购人及第三人安全和人身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责任划分如有争议,以国家职能部门鉴定为准。; 服务要求:1.本项目未提及的要求或标准应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范等。 2.若文件中引用的相关条款、规范及法律法规有更新,按更新后的条款、规范及法律法规执行。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对于采购人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任何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内容信息)均为保密信息,仅可用于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任务。除此之外,供应商不得出于任何目的、通过任何途径使用本保密信息。 4.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听从/服从采购人根据本项目制定的各项规定。;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