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已由****合实验区****统计局)以2018-410151-70-03-0784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景观剩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景观剩余工程
2.2 招标编号:****
2.3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位于**航空港区规划工业一路以南,双鹤湖五街以东,用地面积:69484.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7499.82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配套设施、地下车库等,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3680.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819.27平方米(包含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景观总面积约59761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绿地﹒香湖湾10号地块项目景观剩余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含原施工单位剩余未完成的绿化、电气、给排水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建设厅关于同意****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2 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
3.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3.4.2 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7时30分,登录“****合实验区(****综合****交易中心(www.****.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按照标段分别下载本项目各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合实验区(****综合****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合实验区(****综合****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合实验区****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合实验区(****综合****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市航空港区梅河路与黄海路交叉口香湖湾4号办公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1-****873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电厂****科技园(**)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孙国栋、王倩倩、袁**、李月晓、田亚亚
电话:0371-****1206、0371-****8491-转615
邮箱:****@163.com
监督部门:****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局****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9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