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县庙子镇咸池村旅游营地集体经济建设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本项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现将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县庙子镇咸池村旅游营地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2、项目代码:2403-410324-04-05-264560
3、项目编号:****
4、****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公开-2024-93
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6、建设地点:**县庙子镇咸池村;
7、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特色餐饮及配套设施,钢结构玻璃房、书吧,营地配套雨污水、地下管网、铺装、消防、燃气、设备等。
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总承包发包,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 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0、招标控制价:****8700.00元;
11、施工工期:60日历天;
12、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3、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4、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5、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 知 书 可 向 金 融 机 构 申 请 合 同 融 资 。 详 情 请 登 录 洛 阳 市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s://luoyang.****.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日期
1、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4日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4年11月05日
2、评标地点:****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3、评标委员会名单:****委员会主任)、胡玉鸽、贺晓波、张凤伟、谢文豪(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08日
2、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五、中标结果:
****委员会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情况如下:
中标人:****
地址:**省**市**区上阳路18号盛世唐庄二期二组团5幢1-501
中标价:****3780.64元
工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项目经理姓名及证书编号:王瑞恒、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豫241****03273
六、中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1、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
2、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95000.00元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 址:**县庙子镇庙子街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8****5661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165号港兴大楼三楼
联系人:王俊强
电 话:152****7881
监管部门:****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县****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