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石桥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11
项目名称 | ****处理厂建设项目(石桥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石桥镇梨花大道东侧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8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周忠华 |
联系人 | 化思峰 | 联系电话 | 137****1366 |
项目投资(万元) | 620 | 环保投资(万元) | 62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1-18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处理厂一座,规模480吨/日,**污水管网2.3公里。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防治管控措施,优选低排放车辆作业并加强管理减轻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其他措施: 营运期采取恶臭产污单元(粗格栅、进水泵池、曝气沉砂池、储泥池及脱水机房)密闭、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旱厕由附近农民定期清掏肥田,生活盥洗废水、施工废水采取临时沉砂池处理措施后通过集中收集排放至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或打井施工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营运期经化粪池处理的员工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废水采取经"A2O一体化设备”工艺处理达到**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DB41)一级标准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吴王沟 | ||
固废 | 环保措施: 营运期采取恶臭产污单元(粗格栅、进水泵池、曝气沉砂池、储泥池及脱水机房)密闭、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不得超过《****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取合理规划厂区布局、优选低噪声机械施工(建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基础减振、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运输车辆慢行禁鸣、场(厂)界围挡等有效降噪措施后,施工期场界噪声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营运期厂界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土方、场地平整、管网施工等阶段采取优化施工方案、及时回填土方、尽快恢复植被等措施后,可将生态影响降至最低。 | ||
承诺:**** 周忠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周忠华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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