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受****委托,我中心于 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9日 第三次网上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地块位置 | **区铺镇贺坎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 | 6782.3㎡ | 出让年期 | 50年 | 成交价 (万元) | 356.071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号宗地按“标准地”出让,依据2023年第5次收储会研究确定的六项控制性指标执行。 (一)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不小于300万元/亩; (二)亩均税收:不小于10万元/亩; (三)用地标准:①建筑系数:≥40%;②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用地总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面积的15%; (四)建筑容积率:≥0.8; (五)能耗标准:①单位能耗增加值:2万元/吨;②单位碳排放增加值:0.82万元/吨; (六)装配式建筑:低多层建筑装配率不应低于22%,中高层建筑装配率不应低于18%,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20%。 特别约定: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一次性缴清出让价款,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
二、公示期: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7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汉宁路与南团结街十字路口东南角金格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916)****083
电子邮箱:****@163.com
****
****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