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受****委托,我中心于 2024年11月1日至 2024年11月10日 网上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地块位置 | **区**镇爱国村 | 土地用途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土地面积 | 4787.84㎡ | 出让年期 | 40年 | 成交价 (万元) | 2513.616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特别约定: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 30 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后 30天内一次性缴清出让价款,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2)按照住建部《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和配电容量预留);**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大型公共建筑类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和配电容量预留)按不少于总规划停车位数10%的比例进行配建,配建不少于3个充电桩。其他要求严格按照****规划条件书(NZ2023-021)要求执行。 (3)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规划条件,代建公共绿地面积1299.79平方米(1.95亩),代建后,无偿移交****建设局。 (4)地块中沟渠(毛包堰)正在改线,改线完成后方可建设。 |
二、公示期: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7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汉宁路与南团结街十字路口东南角金格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916)****083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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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1日